十万字多点。对大神们来说这样的速度是缓慢不值一提的,但是对于一个新手,的确是不容易,从一天码八百到一小时三千,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飞跃。 的确,第一本小说有许多遗憾,毕竟对文章的驾驭能力在刚开始是有限的。曾经写的最长的文章是六千的论文,写的最多的是些闷骚的情诗而已。在写到二十万字的时候才找到点感觉,到四十万时才有一定的勾勒能力,这也算是一个发展了吧。 在书刚开始的时候,曾经有骨灰级的读者建议我放弃,不过我坚持了下来,毕竟谁都不想让自己的第一次半途而废吧。 还是要谢谢。qb5。看我书的人,尽管绝大多数在看盗贴。不过正是因为你们尤其是骸骨之王大大的支持,才让我在疲惫中坚持了下来。在此我表示一下歉意,因为这本书只写了异世篇便结束了,不过挖的坑以后会用新书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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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现代医农双硕士,却不科学的穿越附魂在一个村姑身上!她叫云菱,本想着扮猪吃老虎,在古代玩起农女逆袭,一手医术风骚天下的路子。却又撞见了他!一个冷冰冰的,身材绝佳,却故作神秘的面具男!他叫盛启,是大盛朝的冷面王爷,权倾朝野而无情血杀天下。本来只是养伤,却意外的看见一个十分诡异有趣的村姑。一对一种田文,诙谐暖心系大连声明1文中涉及医学与农学的内容,由度娘与洗冤录等文学资料提供的素材编写而成。看文重在开心,莫要过分较真哈...
实习医生秦轩,偶然获得扁鹊传承,菜鸟便神医,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睁眼前,宋简茹是人人喊打,个个瞧不起的爬床丫头,被天璜贵胄的郡王一脚踢飞,直接裹尸。睁眼后,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贩了两道手。房顶透亮,晴天见日,阴天落雨,一日一餐都不周全,宋简茹的穿越怎一个惨字了得。罢了,罢了,既来之,则安之,不畏生活困境,不惧人心险恶,且看她挽袖洗手作羹汤,容妆锦衣作贵妇,走出一段锦绣繁华的小日子。...
捡个男人当儿子,供他吃住不说,为什么连那方面的事情都要她帮忙啊?看着某人骄傲的部位,配上那一脸无辜的神情,只能够欲哭无泪!日夜相处,安然渐渐习惯了他的日子,直到某一天,他像人间蒸发似的消失了,四处寻找,苦于无果,后来终于巧合的相遇,他却摇身一变成了时尚品牌Gaston的创始人,慕氏集团现任总裁! 勾引我?你还不够格!他捏住她的下颚,残忍地说道。 她忍住生疼的感觉,紧紧的抱着他不放,他却狠狠地撕碎了她的衣衫,后背美好的曲线呈现在他眼前,他双眼赤红,你若这么想要,一夜情也不是不可能...
马小冲重生在一个小山村,意外获得龙虎异能,一夜之间成为妙手小神医。开挂种田,日进斗金,办公司,做大佬,带乡亲致富。美女村长富家千金女董事长女明星一大波美女汇聚到他家,都想成为他家的女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