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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秋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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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已至。

    夜凉如水,月明,亦如水。

    还未到中秋,天却忽然凉了起来,院子里看不到什么景,但安忆就想这么坐着,抬起头,借个赏月的名头,让自己可以在外人看来不那么突兀。

    突兀。谁说不是呢,此刻的她,连自己都觉着突兀。她本不是招摇山之人,但却要顶着招摇国母的虚名,浪迹于此,回不了堂庭,也离不了招摇。

    突然起了一阵风,酒馆外的旗帜呼啦响了一声,安忆当是有人给自己的回应:

    “呼,造孽呦!”

    “是啊,自己招惹的,不值得同情。”她还喃喃接了这臆想的话茬儿。

    安氏乃堂庭大氏,在堂庭山已有数百年根基,到安槐一辈不知为何人丁凋零,安槐三子皆于大战中丧生,唯长子留下血脉安远之,安远之从爷爷手中接过家业时不过及冠之年。安槐已经丧子之痛,不愿孙儿再有差池,遂与楼氏定了亲。楼氏算不上大户人家,三代纺织,靠的只是纯熟的工艺和几十年如一日的口碑,楼尚荣为人谦和大气,生的两儿一女也是俊秀温润,尤其是那二女儿楼芸,眉目温婉,不仅诗书尽通,连那楼家的纺织工艺也悉数得了真传,帮着兄长在家打点家业,美名却早已传遍堂庭山,气度一点不输大家族的闺女。

    楼氏之女嫁与安远之后不久,便生下一子,名唤安华。怪也是,自此十年,夫妇二人再未育有子女。安华样子像极了母亲,清澈的眸子闪着亮光,眉骨清晰,鼻梁更比母亲高挺,性子倒全随了父亲,从不多说什么,只是埋头读书,每每见了曾祖父来授课,总是恭敬地答:“曾祖父要求诵记的文章,孙儿已完成,请曾祖父抽查。”安槐总是眯着眼睛,边听边点头,说不出是喜还是不喜。当初想让自己的孙儿能平安度过一生,不曾想如今见着这如孙儿一般脾性的曾孙,却开始担心安氏羸弱,自他去后恐要日渐凋零。多次想张罗着给安远之再物色妾室,奈何不是未有如意的,便就是安远之自己不喜,他便也不好再多言,以免伤了孙媳妇的心,毕竟他很是看好自己的这位孙媳妇,常常在叩祭先祖时都不忘夸赞楼芸,只子嗣一事让他忧心,却不能名表。

    也就是在安远之夫妇成亲十年之后,突又有孕,诞下一女,便是安忆。小姑娘生来就粉嘟嘟的,极招人喜爱,眼眸亦似母亲,澄澈,忽闪间又多了一丝灵动,圆头小鼻子一耸一耸的,匀了些父亲的安稳终显得乖巧些。小家伙一出生就被安氏和楼氏捧在手心里,似忘了这是个小姑娘。特别是那楼氏,楼尚荣将家业交给两个儿子打理后,了无牵挂,每日哄着自己这俩外孙,安华要念书,他就带着安忆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晃悠,安忆要是遇着喜欢的物件,便嘟起小嘴指着道:“外祖父,买。”安忆跑累了,伸着五个指头:“外祖父,骑马。”小安忆说什么他都依着。

    白日里小安忆和外祖父玩闹,傍晚回了家,哥哥就成了他的仆役和玩具,小手一指,哥哥啥都给搬来,遇到自己想够又够不着的,哥哥就得扛起小安忆让她去拿。好像在小安忆面前,原本一脸沉寂的安华都有了生气。安槐时常瞧着这场面,眯着眼睛,透着笑意。

    安忆长大些,便由母亲楼芸教导诵书习字,再大些,也传授她女红纺织技艺。哥哥骑马射箭,她也总是跟着,摔得青一块紫一块可从不哭闹。

    这女娃娃只怕在襁褓里哭闹过,懂事起就没红过眼睛,不仅仅是因为大家都宠着她,安忆自小就乐天爽朗,对什么事情都欢喜,对什么人都不计较,这一点,爹娘都不及她,家里谁都不及。

    忽而转眼就是及笄之年,褪去了孩提时期的稚嫩,安忆的容貌倒是变化不大,她也曾羡慕堂庭那些顶美的美人儿,肌肤若冰雪,缎发如堆鸦,想着想着,就被路旁的鸡鸭给吸引过去了。

    一日,哥哥要去郊外骑射,约的都是骑射高手,不便带安忆同行,爹娘又去了曾祖父那里,只留她一人在家。起初还在画花样子,准备给曾祖父和外祖父做个枕头,待重阳节给他们一个惊喜。画着画着,她脑袋里开始蹦出一个念头:“自小外祖父就带我在长乐街逛,逛来逛去也就那几个铺子,不然,今日到永安街去溜达溜达?”搁下笔,把没画完的花样子折好,夹在了书本里,便出门了。

    长乐街是堂庭最繁华的地方,永安街则不同。永安街僻静,在影月山谷旁,距市集较远,少有人去,生意做不起来,近乎荒废。堂庭民风淳朴,不好邪魅之气,也正因如此,一些不挣钱的亦或不正当的买卖,像赌场、兵器等,都设在了那边。安忆对那些东西不感兴趣,只听说一样,堂庭最著名的酒馆“醉花阴”就设在永安街里。

    安忆并未喝过酒,只一日,听哥哥与她说起:

    “天有酒星,酒之作也,其与天并矣”。

    相传醉花阴原本只是路边一间茅草酒肆,店家腿有残疾,只能靠酿酒勉强维持生计。后救过落难的酒星,酒星传授其高超的酿酒技艺,酒星的妹妹花神为了报恩又在酒中加入了一滴花酿清露,每当酒酿成开封之日,堂庭山方圆数十里飘香,酒香浸润七日不散,不论哪个季节,周围的花全部盛开,配合酒香释放浓浓花香,还未尝到酒,便在这花香与酒香中微醺,故后给酒肆取名——醉花阴。

    因醉花阴所酿之酒配方独特,其中一味是立秋之日的霜露,所以开坛之日便定于立秋后的第七日,恰恰是今日。

    安忆辗转一路,终于行至永安街,没想到,永安街并不向长乐街那般道路分明,店与店之间毫无牵连,路也是七扭八拐,一路走来也没几个人,准确来说——没几个看上去和善,安忆也不敢多问,只得独自转悠着。

    “叭!”一身闷响,不知什么落于安忆身后,没等回头——

    “死哑巴!你是真哑还是装聋作哑想在我的地盘上捞钱?你怕是不识我堂庭“王”吧!”

    “堂庭王八?我堂庭有成精的王八了?”安忆心念,却是笑出声来,转头想看看这“王八”。

    “啊!”

    没曾想,脚下躺着一人让她好吓一跳,不知从哪儿流出的鲜血立马在地上与尘土混合成血块,又立即被新涌出的鲜血冲开,径直向四周漫延,安忆来不及退让,双脚立于血泊之中。

    虽常与哥哥到郊外骑射,自己也流血受伤,但从未见过这么多血,安忆愣了神,双脚开始发软,反不敢挪动半步,只能直直立在那儿。躺着那人也一动不动,粗布麻衣,虽刚被打沾上了尘土与血迹,但仍能从边角看出衣服的整洁。看不到脸,不知是死是活。

    没等安忆过多思考,涌来几个大汉。

    “拖出去!扔远点儿!别脏了我的门!”

    “刚那王八!”安忆这才想起来,抬头朝前望去。

    一彪形大汉,穿着烫金短褂长袍,一手反插着腰,一手端着一把上等的紫砂茶壶,满脸不屑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正好与抬眼看来的安忆的眼神撞上,安忆被这凶狠的眼神刺激得一激灵,口里喃喃:“王八……”

    那人一听,怒目圆睁,插在腰间的手就势一挥:“连她一起绑了,都扔到静月山谷下边儿去!”

    从门内又冲出两人,朝安忆方向跑来,准备一人擒住她的一只手臂,安忆双手用力向外一撑,推开两杂役,二话不说,拔腿就跑。

    “妈呀,妈呀!好在小时候跟哥哥狩猎追野兔子追得多,跑啊!”

    “站住!休想出永安街!”刚跑过一个巷口,杂役中的一人反应机警,紧追上来,双脚大步一跨,纵身一跃,一只大手按住安忆左肩,再用力向内一扣,安忆被这惯性的带动下,身体猛然向后一扭,双脚没站稳,歪倒在地。

    “我的肩膀……”待她准备起身,才发现,左脚已经扭伤无法动弹。

    杂役从她背部揪住衣服连人往上一掀,安忆腾空而起,杂役将捆绳同时向上扔去,绳的一头迅速绕过安忆,系下一个结,在半空中的安忆刚还因被大力抛起四仰八叉,瞬间被捆绳收紧手脚,眼看着就要像一捆扎实的布匹向下砸,由于重心向后,安忆头朝地脚朝天:

    “完了完了,头要开花。”她紧闭双眼,死死抿住的嘴唇都失了颜色。

    “啊!”

    “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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