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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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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大夫一拂衣袖,斥道:“荒唐!”

    雷春不置可否:“不知沈大夫可记得几年前,曾失手治死了一位只偶感风寒的壮汉?”

    沈大夫眼神微动,嘴皮缓缓扯动,原来这雷春不惜重金将自己请来,是为了这么一着。那件事知道的人五只手指皆数得过来,他是怎么知晓的?

    雷春仍旧举着那包药粉:“沈大夫,可想清楚了?”

    “雷小哥不愧是神童,运筹帷幄,不亚于诡计多端的成人。”沈大夫一番话,似赞则贬。

    雷春哪里在乎,心思单纯的人活不长久,张伯年便是一个例子。即便他现在顺利活下去,将来进得风云诡异的京城,还不是照样被人吃得尸骨无存。

    沈大夫收下药粉包,又睨了一眼贺过燕:“别喊了,死不了。”

    贺过燕狠狠地骂了一句:“老东西。”

    沈大夫扬长而去。

    贺过燕忍着痛,问雷春:“那老东西真的会听你的话吗?”

    “除非他不想在灵石镇上混下去了。”雷春十分笃定。说来也巧,被治死的那位壮汉,竟然是如水的亲生父亲。正值壮年的男人,身体康健,是家中的顶梁柱。一次偶感风寒,本来不想抓药,只想自己熬些姜水喝喝。妻子担忧他的身子,便花了五个铜板从回春堂抓了些药回来,却不成想,才吃了一次药,壮汉的身子竟然越发的虚弱起来,连床都下不了。待妻子急急将沈大夫请来时,壮汉已然是出气的多,进气少了。那件事后沈大夫赔了五十贯,仍旧在灵石镇上做他的大夫,而壮汉家中,却是摇摇欲坠。次年壮汉的妻子投河而亡,仅留下十岁的如水被卖进黄家。

    贺过燕便咬牙:“毒死那顾闻白也好,一了百了。”

    雷春摇头,笑道:“生不如死不是更好?”

    贺过燕啧啧有声:“怎么说他都曾是你的恩师,如今害起他来,你连眼都不眨一下。”

    雷春没说话,顾自走了。

    雷夏如今看着贺过燕,便觉着他越发的难看,那三角眼中的眼珠子,咋小得跟绿豆一样的呢?那浑身血迹斑斑的,要多狼狈便有多狼狈,哪来当初那种风流倜傥的模样?到底是跟他做了两夜夫妻,雷夏忍耐着,没将他撇下而独自去歇下。

    一夜无话,凄厉的寒风在灵石镇刮了一个晚上,次日清晨,变天了。雪渣子夹在寒风中,狠狠地扑打着行人的脸。

    阿元照旧取下门扇,将里外打扫得干干净净。

    辛嫂子带着明福来挑了一双棉靴,又顺便吃了早饭才上学去。

    苏云落吃了早饭,在房中慢慢走着消食。咏雪则点了熏笼,将斗篷覆在上头,待熏得差不多便将斗篷取起,披在自家娘子身上。

    娘子吩咐熏斗篷,一会定是要到顾老师家去的。咏雪如是想。

    不料她却是想错了,苏云落今儿要盘帐,她打算在检视过所剩冬鞋后,预备开始进料子做春鞋。过了年,爱美的深闺娘子们便要开始着浅底履的绣花鞋。苏家的鞋袜铺若是做得别致些,那些行商的人便会不惜银钱,买上那么一两双送与妻子与情人的。

    去年在京城流行的是错到底,那便做些错到底好了。至于行商们也好办,多做些八宝答鞋,便宜实在。

    苏云落坐进帘子隔间里,开始盘帐,顺便将做错到底的料子一一誊写出来,交与阿元,让他去买。还有,春日即至,便鞋的鞋底便不要纳那么厚,但木做的鞋底却是一年四季皆要用的。毕竟春雨绵绵,夏雨阵阵,木做的鞋底最是防水了。

    苏云落还预备奖励纳鞋底又快又好的人,她打算在某个春日,在圩日上展示她家鞋底所用的皆是真材实料,决不是弄虚作假。

    盘帐的同时还要教咏雪打算盘,她纤长的手指轻轻拨动珠子,教咏雪:“一上一,二上二……”

    咏雪傻了眼,竟是跟不上,糊糊涂涂学了几次,仍然没学会。

    苏云落省得有些人于算术是没有天赋的,万万没想到咏雪竟是其中一个。之前看她登记造册的时候,也没有现时这般手忙脚乱。

    她不禁好笑,正要说话,忽而闻有掺了大半京城官话的男声道:“店伙计,将你家最好的鞋子拿来。”

    早上便开始下雪渣子,阿元正在担心今日的生意会受到影响,没想到帘子一撩,进来一个俊秀的男人,穿着黑狐裘,头戴玉冠,气质清贵,身旁还跟着一个穿戴体面的长随。阿元无意间掠过男人手上的玉扳指,暗暗觉得来了大生意。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喻明周。他进得店铺,打量了一下里头的布置,只觉着这种店铺不过是灵石镇上最为普通的。许是贺过燕与黄三失利,太过于夸张描绘小寡妇了。

    阿元去拿鞋子,喻明周坐在玫瑰椅上,给喻意使了个眼色。

    喻意当下明了,趁着阿元取鞋子的时候迅速地悄无声息地从帘子下方钻进内院里去。

    苏云落与咏雪便坐在隔帘处,将喻意看得清清楚楚。

    咏雪吃惊,正要呼喊,苏云落拉住她的手,摇了摇头。

    阿元取得鞋子回来,见喻明周身旁的长随不见了。他倒是不奇怪,通常逛街的客人总爱使侍从去买些零嘴什么的备着回去给女眷的。

    阿元取的是店里卖得最好的高底靴子,近来加了连福字的花纹,很是受欢迎呢。他手上这双,还是用金线绣的,若是在阳光照耀下,金光灿灿,尽显奢华。瞧着这位客人身份尊贵,只能用金线绣的,才能配得上他。

    往日俱是客人们自己脱了鞋子试鞋,一则这是平常鞋袜铺子,不讲究那些等级的;二来客人们有些脚是捂臭了的,倒不好叫人家伙计闻臭气。

    于是阿元恭敬地站在一旁,看着喻明周古怪地瞧他一眼,而后抬起脚:“换呀。”

    替他换也不是不能。阿元恍然大悟,蹲下身去,双手抱着喻明周的旧靴子,欲脱下来。

    咦?这靴子,怎地这般牢固?

    阿元吃力,喻明周却不动声色,他的脚趾曲着,阿元怎么能将鞋子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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