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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重回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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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每向前一步,都感觉离太阳越来越远。

    眼前的锦州,耀眼的可与太阳比肩。

    延绵的城墙站满了酒气熏天的守卫,朱红色的城门被川流的人群一分两半,留下血肉模糊的身躯对这纸醉金迷负隅顽抗,鹦鹉盘桓在街头,它们的羽毛贵比真金,街上飘荡的,是一文不值的良心。

    这座用金钱捧起来的城市,随处可见被摒弃的善良。

    没有进城的我们,都不配拥有姓名。

    我拿着这块廉价的木牌,等候叫唤。人群好像庸庸不断,他们沉重的脚步不断踏平这块宝地。砖石劣迹斑斑,或许它们曾是被这座城市抛弃的人,所以只能眼睁睁的,充满怨恨的看着新的牺牲者不断飞蛾扑火。

    在这里只会上演两场悲剧:一个是没有得到你想要的,另外一个是得到了你想要的。所有从这座城衍生的东西,都要用你自己来换。

    这里没有山,就连一条小河都看不到。空气里弥漫着铜臭味,无端的引起人群的躁动。我揣着这包沉甸甸的干粮,身边是擦肩而过的大人,他们好像都有相同的一张脸,一张冷漠却眼高于顶的脸。

    我想起祥云镇的镇民,他们淳朴的笑容此刻在我的脑海里显得异常珍贵,连着这份饱满的情谊,让我与这格格不入。

    “十三号。”

    轮到我了。我有些艰难的穿过这片狭窄的空间,挤到守门官面前。大人真的很奇怪,明明知道不是在喊自己,他们依旧要拿着木牌看个不停,非要编个像样的谎言骗自己才罢休。

    士兵粗鲁的用鸡毛掸子嫌弃的拍走我身上的风尘仆仆,我被抽打的生疼,却不敢喊出声。他们三五成群的围在我身边,像身上没钱又要摆架子吃霸王餐的恶棍。

    他们的骄傲,不过是藏在这具漆金的官服后面,而那真实的内在,早就是漆黑一片,看不出半点良心。

    衣如人,人却不如衣。

    在这里,要丢掉自己的尊严。

    我像个木头一样傻站着,好像商铺最里头没人要的糖饼,怎么都碍眼。他们自始至终都不碰我,拿着掸子对我指手画脚。

    包裹被抢走,我看着这些简单的物件被这样赤裸裸的展现在众人面前,我们就像供人赏乐的猴,只是披了层外衣而已。

    这座城,人吃人。

    我有些不满,守门官散漫的态度令我着急。他的时光已经被金钱消磨够了,可我的还没开始。我不能浪费时间,不能又因为迟到而错过。

    我瞪着他,眼神却撞上他手上的翠玉扳指,它那样陈旧,又那样眼熟,像一个故事开锁的钥匙,吸引着我的思绪。我一把上前夺过包裹,直愣愣地站在他面前。

    “还给我。”

    “你怎么说话的,臭丫头。”

    他站起身,与我怒目而视。我抢过自己的东西,与他不甘示弱。城内外的人都在看热闹,或许下一秒我就要丧命在这里,给所有新生一个警告:我们是低人一等的,我们连进去的资格都要依仗他们的施舍。

    我们没有区别。

    守卫的长枪撩过我的颈边,留下毫无人性的血光。银色的枪面闪过我惨白的脸,它和一张稚嫩的面孔重叠,便又是一场无端的恍惚。

    有什么伤疤,在慢慢被揭开。

    他挑开我的长发,蝴蝶发簪散在地上,连遗言都来不及说出口。长发遮住我的眼,面前是分不清的刀光剑影,我慌忙的弯腰,却被他一把抢先。

    “不可能...”

    他突然跪下了,膝盖重重的敲响砖石,惊得人群一阵恐慌。他颤颤巍巍的双手捧着这根发簪,缓缓的握紧它,生怕它再受伤。发簪闪着微弱的星光,像圣人一样原谅了我们方才的闹剧。他小心翼翼的松开它,又悄悄的将它塞进大袖中,接着笨拙的扭动身子,确保它不会滑落,这才敢与我四目相望。

    他摘下官帽,满是细纹的手撩开我额间的碎发。这温柔的动作叫我生疑,可他跪在我面前,挡住了我所有的退路。

    阳光刺眼,我看着这张满是刀痕的脸,有些惊呼岁月的残忍,它被时光磨损的这样体无完肤,再也看不出当年一丝温润的回忆。他捧着我的脸,嘴巴张张合合,半天才能发出几句不连贯的声响。

    “林小姐?”

    “你是....林小姐吗?”

    “林小姐...你还是回来了....”

    我手足无措,这个称呼,已经许久没听别人叫过了。这个名字,就和一桩桩梦一样,叫我分不清福祸。他看我不回答,赶忙奉上镶了金边的通行证,命人取辆马车送我回府。

    人群议论声渐起,我三步一回头,却再也看不到他方才异样的表情。只是一个转身,一切又回归正规。

    他颤抖的伪装,就像我不能坦白的真相。

    我只知道,这座城能给我答案。

    马车践踏着砖石,大门还是为我妥协了,它默默注视着我离去的背影,再叹一句往事难料。这座城还记得我,可我透过车窗望着街边的一草一木,只觉得胆战心惊。

    阳光照不到这里,人心总是暖不起来。

    我不知道自己要被送去哪里,是否又要开始寄人篱下的生活。冬日快过去了,大雪掩盖的真相也逐渐显露。我躲在这些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的软垫身边,努力感受一点真实的温度。

    马车在繁华的街道横冲直撞,而我已分不清行人与断魂。

    “十三...啊,不是,林小姐,刚刚多有得罪,您大人有大量,可千万别计较啊。”

    车夫扭头对我弯腰陪笑,我这才反应过来他是刚才的守卫。我看着这位与我年纪相仿的少年,他身形壮实,黝黑的面颊却很消瘦,一双不算呆滞的大眼睛时不时偷偷打量着我,微厚的嘴唇紧紧抿着,一副没钱却看上了一件漂亮的珠宝物件的变扭表情。

    他的背影挤在这件狭小的官服里,身体不堪重负,只能向外抛洒原有的本性来减轻罪恶。我看着他,想到说书里富贵人家养的白鼠,过着不为人知的好日子,其实充其量就是猫儿的口粮罢了。

    他这副拿捏的极为标准的官腔,背后是不知道多少人命做的代价。人之所以走入迷途,并不是由于他的无知,而是由于他的自以为知。这官服的颜色耀眼,到衬得他更黑了些。

    “无事,反正也没伤到我。守卫大哥,你这是要将我送去哪里?”

    “林小姐,您这人可真是好啊,其实您喊我小巴就成,这果然是跟咱们朱大人认识的,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那个词叫什么来着...知书达理,对,知书达理。瞧您这话问的,我肯定是带您去朱府了。”

    “朱大人?朱府....我这样贸然打扰,怕是不太好吧,其实你只要把我送到客栈就行,不必劳烦朱大人的。”

    “哎呦,那怎么行啊。朱大人交待的事,我可不敢怠慢您了。更何况,您是不知道,这朱府富丽堂皇着呢,哪里是客栈能比的。”

    我听着他滔滔不绝的奉承之言,突然感到一丝无奈。或许无论我再怎么拒绝,他都觉得我是大小姐的矜持,是一种和他不同的气度罢了。他可能怎么也想不到,我这个差点成为刀下亡魂的可怜人,居然摇身一变成了锦州的贵人。

    这可是他守尽半辈子的城,日思夜想的美梦。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小巴,那朱府,如今可还有谁居住?”

    “林小姐不知道?朱大人夫人早逝,如今就只有他那病怏怏的儿子在那享乐。我还真是羡慕朱少爷,什么都不用做,这辈子都不愁吃穿。人这命啊,真的说不清,我....吁....林小姐,我们到了。”

    马车骤停,我也终于摆脱了小巴吐之不尽的苦水。

    他搀扶着我,低头弯腰的跟在我身边,只是那双眼睛,一刻都没停过,不断地在这府中打转。我看着朱府,这到与自己想的金碧辉煌不太一样。

    朱府居在三里路中央的位置,是个人脉聚集的好地方。这座三进三出的大宅子,都是用清一色的黑色石木建的,铁门石子路,鲤鱼池菊花台,就连小桥,都不敢重施浓墨,只简单的保持着原身最清淡的颜色,木木的杵在自己四方的小区域里,不敢僭越半分。

    它在沉默,用这种最高的,最无力的轻蔑方式,拒绝着外面花花绿绿的世界。

    我踩在模棱两可的石子路上,这才感受到一点踏实。粗糙的石子未经打磨,上面的花纹还清晰可见。

    它们比任何人都有气节,哪怕被践踏,也不愿割去自己的棱角,向利益低头。我走的慢,看着前面急性子的小巴脚被咯的生疼,还得咬牙切齿的说着赞美之词,忍不住笑出了声。

    我们顺着小路,来到大堂。

    大堂的陈设就更为简单了,两根黑色的大理石柱孤零零的站在门口迎客,我们从半方形的拱门进去,是一间燃着檀香的空房间。

    正中央的案桌上方挂了几幅字画,四面纵横的房梁上飘着几个暗黄色的灯笼,明火与纸张交相辉映,房内忽明忽亮,又是谁捉摸不透的心事。

    我随便找了一个角落坐下,开始专心的等待朱大人回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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