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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夏日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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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天明,山字堂的徐太实带着两个伙计,牵了徐咏之的马来到客栈。

    徐咏之把段美美和段梓守托付给了太实叔。

    “美美这姑娘聪明得很,虽然年少,却可以把这个客栈交给她。梓守这个孩子心地质朴,昨天教了他三招棍法,多了就学不会了,太实叔你多费心吧。”

    “少爷放心,我会把她们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的。”

    徐咏之骑上马,走了十几步,段美美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

    “公子!”她大声地叫道。

    徐咏之拨马回来,下马来问她。

    “怎么了?”

    “这是店里院门的钥匙你拿上。”

    “我回来你肯定在,对吧。”

    “对。”

    “那你替我拿着。”

    “你还是收下吧。我不会给你什么香包手绢,我不是那样的女子。你给我一个店,我就把它做好做大,等你回来。”

    “好”,徐咏之笑了起来,在秋日之下,他的笑特别温柔,“我拿上。”

    “还有此去潭州十二站,每站都有一个段美美么?”

    段美美又问了一句。

    徐咏之不由得一阵苦笑,心里想,“傻丫头,你想要什么呢?要我内疚?好牵挂你么?”

    徐咏之完美地避开了这个问题。

    “每个店都有自己的故事,但我只遇到一个逃跑的新娘。”

    徐咏之摸了摸段美美的头,又摸了摸段梓守的头,把钥匙认真装进衣服的荷包里,重新上了马,不再回头,直奔大路。

    蓝天白云下,掠过路边的青纱帐,一骑白马直奔正南。

    段美美和太实叔还有得要忙。

    先找工匠设计了图纸,把客栈装修停当,又把那些老店里刁横、懒惰的伙计辞了不要,太实从山字堂挑了两个手脚勤快的伙计,托人招了一个厨子,段美美把老家一个远房族叔老段请来在前堂帮衬,她做事细致,又好洁净,酒食都好,这客栈就重新兴旺起来。

    段美美不肯让这店重新叫“段家店”,就从“山字堂”里选了一个字,把客栈的名字称作“山居”。

    这期间范厨子也曾经去衙门想要告状,要索回山居,但徐太实早就把县衙的关系处好了,加上范家店的手续齐备,保人、中人都是里正、乡老,范厨子一不占理,二来老范不肯与他银子去运动,那些官员差役见他纯粹放刁,索性一顿乱棍打了出去。

    范厨见文的武的都不是对手,赶紧逃回乡下和范老头同住,继续啃老去了。

    徐咏之自走后,每月都有书信来徐太实处,自有一封书信给段美美,美美小时候读过三年书,认得字,收了书信,有不认识的,就请柜上先生解释,一来二去,自己也能写信了。

    “美美姑娘,近日走兴庆府,顺路去敦煌,为家母供养佛像,隋唐的佛像甚是有趣的,有的菩萨,还有胡须,不像我们常见的菩萨都是女子,我这里画了一幅菩萨像给你,不骗你,真的一模一样。”

    后面是一张面目古怪的菩萨像,吹胡子瞪眼,拿个段梓守看,把这个傻小子逗得哈哈大笑,段美美也不禁莞尔。

    “途中收下一个书童小贵,年纪与梓守相仿,想来他们会互相喜欢。我把他带在身边,这是一个机灵孩子,学剑学得很快,不知道梓守的棍术进境如何。”

    段美美叹了口气,学武真是段梓守的死穴。

    徐太实教来教去,段梓守的武功始终都是之前徐咏之教他的那三招:

    “梆脑门儿!”

    “捅嘴唇儿!”

    “乱眼神儿!”

    徐太实再想多教一招也是白搭,后来想了想,让段梓守去了真定府大佛寺拜了玄空长老学罗汉棍。

    傻小子学了三个月,一套十八招的罗汉棍也都没有学出来,倒是自己悟出了半招——“乱眼神儿”后面能抢进去摔人一个“背口袋儿”,靠着这一招在庙里摔倒了不少人。

    好在这三招最是瓷实,段梓守每天恨不得练上三千棍,加上石锁沙袋,各种力气打熬不断,一来二去,练出一个神力笨练来。

    段美美也只好回信里说:“他的武功还是那样,只有三招半。”

    三年多不觉过去,已经到了大周显德四年的初夏。

    一个有些炎热的午后,山居客栈的饭点儿已经过了。

    门外大街上飞起尘土,十几匹马的一支马队穿过街道,直奔客栈门口而来。

    这是一支风尘仆仆,却又漂亮精致的马队,许多顽童、女子,都在窗内窗外看这支队伍。

    打头的两匹马,一白一黑。

    白马上坐着的,看起来是个公子,二十岁上下,戴着竹笠遮挡太阳,一身白衣,背上背着一把长剑。这把剑比寻常的宝剑长上三寸,剑柄长了两寸,剑装只用了铜和白木,但看得出是把宝兵刃。

    这么杀气满满的一把剑,你根本就想不到他的主人有一张那么漂亮的脸。

    路上看到马队的女人,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这个公子——尤其是那些已经嫁做人妇的嫂子、婶子们。

    无论是正在哄哭叫的孩子,或者缝衣、晒酱,只要看见公子,就忍不住愁眉舒展,忘了眼前的麻烦,想着多看几眼。

    那些没出阁的姑娘们就要害羞得多,总是猛看一眼,然后脸红地低下头,再慢慢抬起眼睛来,偷偷地观察。

    公子的眉角和额头很好看,上半张脸给了他胸怀、气魄和度量。

    他的眼睛很黑,虽然不是特别大,但幽深而且温柔,一眼好像能看到人怀里去。

    他如果蹙眉思考,你就忍不住想陪着他想事,如果他要咧开嘴露出笑容,很多女子就会觉得,心怕是都要化了。

    黑马比白马小一点儿,应该是一匹母马,也是毛皮油亮。这马上是个十五六岁少年,看着是公子的书童或者亲随,但衣着上却不做下人的打扮,穿一件深青色的长衫。

    这孩子是另外一种好看,一个白白的、清瘦的青衣少年。

    他实在太白了,乃至于你会从他的手腕或者脖子上看到一种淡淡的蓝,不知道是血管的颜色,而是他本人的底色。

    许多人都会先犹豫一下,摸不清他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

    这孩子实在太秀气,太美了,他把斗笠背在背后,他根本晒不黑,最热的时候,也无非是有一点红。

    少年的美稍微有一点冷,但不会拒人千里之外。

    你反而会因为那一点冷,忍不住会对他生出一种怜爱或者欲念来。

    少年头上像小道童那样简单地挽了一个髻,用一根簪子插起来,他的眉毛黑但是很细,眼睛大大的,脖子修长,白得耀眼,他的腰里带着两把短剑,右手一尺八,左手一尺五。

    江湖当中有句话,叫做“一寸短,一寸险。”

    这样的两把剑,想要对抗长兵器,就要非常轻灵的身法才有可能。

    两人背后是十匹栗色马,背上是十个身穿灰色制服的、身披黑漆胸甲的年轻小伙子,鞍袋里装着弓箭,腰里都挂着马刀。

    他们满面通红,仍然保持着警惕和彪悍的状态,不过明白人看得出,他们的马已经累坏了。

    “少爷,到了。”少年对公子轻声说道。

    两个骑马的随从对两人低头略施一礼,超过了两匹马,紧赶几步直到店里。

    他们把缰绳扔给了迎门的伙计,然后开始卸老店的门槛。

    这两个人的手脚很快,眼看着门槛卸掉,马匹轰隆轰隆地进了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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