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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树是有那么好爬的吗?说不定,树没有爬上,反倒自己跌了个跟头。”
步天听到这里,眼前也是一亮,好主意啊。
他抬头一脸诧异的看着洛克,随即笑着调侃道:“想不到啊,洛克,你这个家伙脑袋瓜子倒是蛮灵活的,我还没发现你竟然有这个优点呢。
看来,我这个做主人的,还是没有把你压榨干净啊。”
洛克闻言面露尴尬之色,干笑了两声,没有答话。
笑着指了指洛克,步天旋即在房间内来回踱起步子,思考着下面应该采取的行动措施。
“其实,主人,据我所知,温蒂小姐所在的家族就是一方大势力。
在他们家族的背后有着佣兵工会的一名大人物支持,倒是有能力作为这颗巨树了。”
见步天来来回回的兜了好一阵圈子,洛克忍不住出口说道。
“哦?~”
步天脚步一顿,转身看向了洛克,仔细问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这个消息确切吗?”
洛克平静的点了点头,然后肯定的说道:“这个消息是真实的,我以前执行过一项任务,任务内容就是调查艾德拉家族的隐藏势力情报的。
虽然最后我没能完成任务,可却另有一名三星盗贼完成了这项任务。
在他交了任务之后,我也随之知晓了这个消息。”
得到了洛克肯定的回答,步天放下心来。
思忖着,看来这艾德拉家族是要提前去登门拜访了,若是能够打好关系,那么接下来的进一步接触就容易了。
次日清晨,主仆二人在旅店中吃完一顿简单的早餐,便一起出了门。
他们要买上一些礼品,再前往艾德拉家族登门拜访,这礼品不用太过珍贵,心意到了即可。
说来也奇怪,步天身为吸血鬼,除了在初来这个世界时吸食了昆蟒的血液,之后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当中,他就再也没有吸食过鲜血。
平常肚子饿了就吃上一些普通食物,竟然没有丝毫不适或者不习惯的感觉。
对于这个问题,步天自己也经常感到疑惑,可照他的懒性子和神经大条程度,根本就不会多想,在他看来,这可是优点。
吸血鬼不仅不吸人血,还可以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下安然生活。
这不是优点是什么?让他去吸血他还不情愿呢。
如此一来,他也就重新恢复了正常人的生活,该睡觉睡觉,该吃饭吃饭。
在斯巴达城的大街小巷中逛荡了半天,主仆二人是兴致勃勃,一家一家店铺的欣赏着。
看到了一些新奇的物品,步天总会一阵的大惊小怪,使得洛克一脸的尴尬郁闷,这令他都有些怀疑,自己这位主人是不是出生自某处偏僻山沟里的。
比如在一家出售艺术工艺品的商店,步天拿起商店老板娘扔在一旁的裹脚布一阵的仔细打量,惹得老板娘一脸的嫌恶与鄙夷之色,而跟在身后的洛克脸都绿了。
到最后步天也似乎反应了过来,这并不是什么艺术工艺品。
当然,他还像是发觉了什么似得。
神经大条的拿起那条裹脚布,凑在鼻子旁闻了闻,然后飞快的扔在了一旁,大声的咳嗽起来,边咳嗽还边喘着粗气问这是什么东西。
从一脸鄙视的老板娘那里得到了答案之后,步天害臊得头也不回冲出了商店,他竟然把一条裹脚布当做了什么年代久远的古画。
作者是新人,第一次写长篇小说,开始是豪气冲天,计划写出一本不朽佳作,随着时间推移,才知道心气比天高,学识比纸薄,便自我反省,脚踏实地,一边创造,一边读书,争取一天比一天写的好。以其此书能将就的去,不会变成垃圾。作者不敢承诺书有多好,敢保证的是能完结。多谢捧场。姜小鱼本是一个渔村小郎儿,在一次祭祀中误入镇魔之地,触动天机,天机泄露,恶魔将重出天地之间。恶魔即为炎魔,千年前残害地界凡人,对敌天界三宫,后被北斗星君用玄天剑所擒拿。为避免三界再次遭到浩劫,姜小鱼必须去沉斧山寻找神器降服恶魔,由此踏上降妖伏魔的艰险道路。姜小鱼要去的三界,乃是炎魔统领下的三大魔王所在的结界,它们分别是幽冥地界,幽冥地界,幽冥天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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