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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只要在繁华的街道上,总会有一种人存在,那就是扒手。
扒手最喜欢下手的,就是一些大大咧咧,对自己的财物不放在心上的一些姑娘,公子哥等等的人物。
若是那种贫苦人家的大妈大爷,还是不要下手得好。
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财物都看的非常紧。
可今天这小偷选错了人。
偏偏好死不死的选上了白清歌这么个看起来不加防备的姑娘,实则心思细腻得很的人物。
不过,对于这小偷来说,被一姑娘家抓了个现行也没关系。
姑娘家的力气都不大,被发现了只要猛然的一抢,然后逃跑就可以了。
“嘿,我都说姑娘家的荷包是不能随便拿了,你倒好,不放心上了?”
白清歌看这小偷偷窃不成竟然要转为抢夺,一边说着,一边就将这小偷手腕上的筋骨给卸了下来。
这向来是白清歌最拿手的绝活,想当初那洛红雪就是给她折磨得苦不堪言。
随后趁着这小偷还没反应过来,猛地一踢这小偷的膝盖,让这小偷没有准备的就是单膝跪在地上。
这样一来,就算是想甩开白清歌逃跑,都逃跑不成了。
“偷东西这习惯可不好,你有手有脚的,不去找份活做,干这人人喊打的勾当,不是糟蹋你父母这二十几年来的养育之恩么。”
她径自的继续说着,抓起小偷的另只手又卸下了人家的筋骨。
这条街道人来人往的多,光是一点点动静就能够吸引到所有人的注意。
如今围在白清歌他们身边的人越来越多,倒是将这一条繁华的街道堵得水泄不通。
“人家姑娘说得对,这种人做这等事情根本就是糟蹋父母的养育之恩,活着还有什么用处?”
旁边开始有人议论纷纷起来,所有人对这些经常窃取别人财物的扒手可谓是十分痛恨的。
白清歌见形势有些不对,立即松了手,“赶紧走吧。”
等这些围观者越说越来劲,越说越气的时候,这小偷估摸着就要被人痛打一顿,剩下半条命了。
那小偷哪里还敢在这种地方多做逗留,就算想报复白清歌都没那个胆子,赶忙的站起身脚底抹油的跑了。
这种偷窃成习惯的人,白清歌也不可能指望着经过这次的事情之后就会转性。
而且经过这次事情,大部分人都认得他的长相,他估摸着短时间内也不敢再来这条街上行窃了。
人群还没散去,这条街还是水泄不通,猛然的有一大嗓子喊道,“你们在这里做什么?散开散开!
当今的云王要从这里过,挡路者死!”
云王?白清歌一怔,想想应该不是苏御铮吧?她并不知道苏御铮的名号是什么,对这云王也是一无所知。
被人这么一吼,众人急急忙忙就是作鸟兽散,谁也不想因为这事被人抓了杀头。
本来挤成一团的人群顿时散得一干二净。
这云王还真不愧是当今的王爷,这架子摆得挺大,人也很是嚣张。
至于是不是苏御铮,那还真没个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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