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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想过孤独终老,一个人慢慢的走过时间的刻痕,指缝中漏出岁月的沙砾,剩下的全都是生活的精彩。
后来发现两个人的世界也很温柔,小到一粥一饭柴米油盐,大到生活变迁物是人非,多一个灵魂分享,就有别样的韵味。
世间百态,万家灯火都有你来陪我鉴赏。
被你的手掌包裹着,掌心的温度流过脉络直达心底,就可以点燃难过。
此时此刻,我心燃焰,万物无敌。
哎哟哟哟,心境不同,写出来的东西读起来的感觉也不一样。
林星晚这么感慨着,自从自己名花有主,读者们的留言也跟着出现了变化,很多都说她行文风格变得更加柔美,之前会隐隐约约透出一股子戾气。
不过这一点林星晚也确实挺认同的,一个人的社会经历,世间的阅历都可以影响他的笔墨。
而且1000个读者有1000个哈姆雷特。
不只是读书是这样,同样的东西,不同的人写起来或者是相同的人用不同的心情写起来也都是不同的。
有的时候现在自己回头去看之前写的东西,确实能感受到那种掩映在文字之下的压抑与哀伤。
也不知道以后再看现在的这些东西,会不会有和现在心中一样的喜悦与温馨。
手机闹钟来的猝不及防,是晨乔唱的震耳欲聋版本的“喜欢你”
,但是可惜了这首好歌。
时间差不多了,她要开始化妆,准备去面试。
虽然晨乔说着不用不用,但是林星晚深知一个美丽的妆容给女孩子带来的增幅是无与伦比的,更何况也很给晨乔长面子。
等她化好妆收拾好打扮好下楼,晨乔正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的蹲在花坛边手里拿个小木棍儿,翻泥土里的蜗牛。
重点是他的身边堆了一堆被他挖出来的蜗牛倒霉蛋,倒霉蛋们贼头贼脑的探出壳儿来爬爬爬,搞得许多学妹凑上去围观。
林星晚被他这幼稚的举动气笑了,挤进去蹲在他身边问道:“好玩吗?”
晨乔自己挖的不亦乐乎,头也不回的答:“相当好玩。”
回答完之后,他才觉得这个声音非常的熟悉,回头一看是自己媳妇儿,有点尴尬一时语塞。
林星晚瞪了他一眼:“赶快把蜗牛丢回去洗手出发。”
晨乔哦哦的答应,将蜗牛们一只只的扔回花坛,很多年之后,花坛的里的蜗牛们还流传着一个翱翔的神仙蜗牛们横渡世界的传说。
林星晚收到的通知是说早上十点去公司面试,结果晨乔告诉她别管那个面试通知,自己带着她去公司看看,有个简单的考验,随便搞搞。
如果她和公司都觉得可以,那就直接留了。
还说什么面试这种东西在家里做就好了,挑选不一样的衣服,搞点情趣。
白天人走路,晚上鬼坐车。未至莫停车,否则魂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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