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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这个时候了,这边又偏僻,路上连一辆出租车也都看不见。
程锦只好把他弄到附近的酒店去。
这附近没有太高级的地方,因为都是学校和单身公寓集中的区域,时俊这样子,也走不了太远,她只能把他带到假日饭店,虽然比不了瑞纳丽景希尔顿之流,但勉强还算过得去。
要把一个喝醉的人弄上楼,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幸好顾程锦在这一方面算是训练有素,许多年前,她也是这么样把喝醉的父亲给扛回去的。
现在这一身武艺好歹还没有生疏。
上楼的时候,她嫌脚上的鞋子碍事,走了一天,磨出了血泡,一沾地就钻心的疼,干脆就给脱了,踢到一边,赤着脚,把他给半拖半抱的扛进了电梯。
直到把他给弄上床,脱了外套,盖上被子,程锦才觉得自己满身都是汗。
整个人都累得快虚脱了。
按理说,她这就应该走了。
识相的,在时俊酒醒之前。
可是临出门之前,想起一件要紧的事,又转了回来,从包里翻出原本要让杨苏转交给他的信封,放在他枕边,怕他没注意,又解下他的手表,压在信封上。
站起来,想想又不放心,去洗了热水壶,倒一瓶矿泉水进去煮开了,用酒店的茶包泡了杯热茶放在床头的小桌上。
泡茶的时候,刚煮开的热水扑扑的冒着蒸汽,程锦忽然想起,许久之前,自己也曾经在办公室,用电热杯给他煮过一碗面。
记忆里,那似乎是她真正不带任何目的的,为他做过唯一的一件事。
除此以外,再无其他。
可是他似乎从来不在意。
他送她回过家,为她擦过药,在她惹了麻烦漫天流言蜚语的时候,站出来挡在她身前。
而她从头到尾,只有算计,只有报复,只有自欺欺人的逃避。
甚至,她都吝啬到,从来没能对他说一句,我是真的喜欢你。
杨苏说,他为你做了那么多,可惜,你一点都不在意。
是啊。
现在想想,真正欢乐的时光,竟然那么少。
程锦顿住了。
慢慢回过身,灯下他睡得很沉,但是并不安稳。
眉头一直在蹙着,随着浓烈的酒气,粗重的呼吸声,似乎变成了一种辛苦的喘息。
一层薄薄的冷汗渐渐沁出来,在他的额头,程锦伸手想帮他擦一下,触手处觉得一片潮湿和冰凉。
去洗手间里拧了条热毛巾,慢慢的给他擦了脸,擦了手,又解开他颈边衬衫的扣子,唯恐勒着他难受。
尽管她已经加了百倍的小心,把手上的动作放到最轻,但也许还是打扰了他,时俊在枕上无意识的侧转了一下,手伸到半空,似乎想抓住什么似的,又慢慢的落下。
他的手落在白色的被子上。
程锦看着他的手。
她的指尖,距离他的手只有一寸之遥。
就好像有着某种微弱的电流在空气里轻轻地流过,她无法拒绝这吸引。
不知不觉的,把手放在他的掌心上。
不想落下,不敢触碰,可是,指尖还是无法自控的,轻轻碰到了他的手指。
程锦轻轻的握住了他的手。
心里一阵一阵的酸,慢慢的握紧,就像是第一次,又像是最后一次。
以前她不止一次的握过这只手,可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一刻,这么仔细的感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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