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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还是老规矩,一天到晚的跟着吴师爷到处忙活,充当保镖的角色。
二哥觉得闲着也是闲着,更何况他最近的荷尔蒙分泌有些失常,大清早的就感觉睡不着觉了。
带着傻哥吃完早饭,他一溜烟的就窜到某所大学里寻找自己的对象去了,为了不表现得那么饥渴难耐,二哥特地买了早餐送过去,以表真心。
在这里得对他表示一下敬意,伤势刚好转,他刚能下地走动走动就跑去学校看姑娘,这点二哥确实牛逼得不能再牛逼了,完全可以自己出一部书,名叫《荷尔蒙的奥妙》。
白宝国依旧在医院里装废人,日子过得无比悠闲。
那天,傻哥似乎是被抛弃的那一个人,孤零零的在歌舞厅里吃早餐,独自享受着略带忧伤的寂寞。
“大傻哥,您要喝点吗?”
“借酒浇愁愁更愁,还是不喝了。”
傻哥冲着那个小弟摇了摇头。
在听见这句诗词的时候,那小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出了惊讶的表情。
**,这还是那个傻愣愣的大傻哥吗?!
不像啊!
那小弟知道傻哥为人好说话,平常也没什么架子,跟他开玩笑都是嘻嘻哈哈的乐呵,所以就壮着胆子问了一句。
“您最近上夜校了?”
傻哥吃了一口灌汤包,轻轻摇头。
“书中自有黄金屋,多看看书,就明白了。”
在九十年代的海城,最装逼的人莫过于mr李大胜,那个中洋结合的高素质混子,确实让不少人都有了杀他全家的心,但他并不知道。
一个后起之秀的装逼新星,正在《东和贵》冉冉升起。
按照二哥的吩咐,傻哥平常只要没事就去跟吴师爷唠嗑,多多少少都学会了点文人骚客的说话方式,当然,他到了头也依旧没弄明白,某些诗句跟某些复杂的词儿到底是啥意思,可他的装逼天赋算是天生的。
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能说出一些应景的话,这就能糊弄住不少人了。
那小弟也被傻哥这一套给糊弄住了,笑呵呵的点头,问道。
“您昨天真威风,能把肥犬打成那样!”
“棋逢对手。”
傻哥文雅的说道,然后下一句就原形败露了:“要是你死我活的打起来,非得干死他。”
“昨天看您去医院了,身子好点了吗?”
“医生给我处理完了,现在感觉还不错。”
傻哥乐呵呵的说:“那医生的手法还是挺硬啊。”
场子里就傻哥跟这小弟两个人,服务员都还没起床呢,大门也没开,他们出去买早餐走的都是后门。
灯光幽暗,气氛苍凉,傻哥微微抬头向着四周扫了一眼,顿时更觉寂寞。
“去拿两瓶汽水儿过来,要冻过的,那个喝着舒坦。”
傻哥放下筷子,对混子说道。
“好嘞!”
就在这时候,歌舞厅的走廊里传来了几声怒骂,还有一个女人哭哭啼啼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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