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即墨大小姐秀眉微蹙,虽然不知道红丝因为什么原因变成了钦犯,可是却对他的遭遇给予了很大的同情。
因为在萨珂大草原上,即墨大小萍姐见过红丝被追捕的画像,那副画真的像极了自己的梦中人,所以她对这名叫红丝的少年不自觉地充满了好感。
阿璟王爷介绍说皇帝陛下对这件事特别重视,御赐下来一副金手铐,专门对付红丝,即墨大小姐最为关心,抢先询问。
御赐金手铐?那会是什么样子呢?
飞鸿郡王和曹先生也没见过这东西,对大小姐的提问很是赞成。
阿璟王爷拉开书桌上面的抽屉,拿出一副锃光瓦亮的金手铐,手铐的宽大边沿上散发着黄橙橙的幽光,分量似乎很沉重,“晃啷”
一声,扔在了桌子上。
即墨大小姐凑近书桌,瞪圆双眼细看,见那副金手铐上的锁手腕铐圈很小,接口处似乎有弹性,犯人一旦戴上这副特制的手铐,弹簧接口合在一起会勒得很紧,手腕绝对挣脱不出去,暗暗惊叹:
好霸道的一副金手铐,红丝要惨了。
飞鸿郡王十分不解,问道:“父王,制作这么小的金手铐,是不是为了节省金子?”
“鸿儿你问的话,太幼稚了,皇室会在乎这么点金子?”
阿璟王爷反问了一句,说道:
“皇上也曾交代过,这副金手铐是专门对付擅长逃跑的钦犯,只要钦犯老老实实不胡乱挣扎,金手铐就不会越勒越紧。”
吖?如果红丝挣扎,这副金手铐就越勒越紧吗?
即墨大小姐忽然觉得红丝很悲惨,心生怜悯,想象着如果红丝被捉获、被戴上金手铐,该会有多难受。
“这副金手铐的钥匙呢?一定更精巧。”
即墨大小姐似有意似无意地脱口问道,
阿璟王爷双手一摊,说道:“钥匙不在本王手里,由皇帝陛下亲自掌握。”
曹先生听到这里,若有所悟,此事非同一般,红丝这件事的背后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皇帝陛下才会对钦犯红丝防范到了极点。
曹先生从红丝的遭遇联想到自己,看来自己拒绝入宫做官是对的,伴君如伴虎,眼见得皇上对红丝这么一个受伤半死的少年都不肯放过,处心积虑地想要对付他,御赐下来一个歹毒的金手铐,并非是一个心善明君,自己还是敬而远之。
阿璟王爷郑重说道:
“鸿儿,这副金手铐如同圣旨,你先收妥,待会儿吃罢晚饭,你就收拾一下连夜出发,这件事为父就交付给你了,一定要把红丝捉回来。
你要懂得事关重大,皇命在身,不允许出半点纰漏。”
“是,孩儿遵命。”
飞鸿郡王拿起金手铐,小心揣进怀里,暗暗下定决心,绝不辜负父王的嘱托。
即墨大小姐看着飞鸿郡王把金手铐收了起来,心念一转,问道:
“飞鸿,问你一件事,本小姐可以和你一起去吗?我见过红丝的画像,捉拿钦犯的时候,可以给你做义务眼线和帮手。”
我回姥姥家探亲,无意中冒犯了全村信奉的神,于是夜夜被套路...
天之骄女盛安安被害身亡,一夕重生为江城首富陆行厉的新婚妻子沈安安。害她的,伤她的,她必有怨抱怨,有仇报仇。那些欠她的东西的人,她也要一桩桩,一件件,亲手跟他们讨回来!盛安安我说亲手讨回来,就是我自己讨就可以了,你不用帮忙。陆行厉我就帮了,你有意见?盛安安没有。陆行厉老婆,讨完了回家睡觉。盛安安...
穿越到古代寒门,家里一穷二白,王渊却开始败家了!红糖里面淋泥巴猪油里面加石灰水,官盐倒入池塘里,官酒放到锅里煮火烧活牛尾巴见到乞丐就发钱这些千奇百怪败家法门,让大业皇族门阀世家豪绅坐不住了,因为一路败家的王渊,竟然越败家越有钱,不仅成了天下最大的富豪,连天下都快成这个寒门败家子的了!寻北仪...
一座诡异的报社,怪诞与谜团交替。当惊心动魄急智求生成为日常,活下去是最奢侈的梦想。你,准备好迎接未知的恐惧了吗?...
现代女医生一朝穿越,竟附到临盆产妇身上?终于把孩子生下来,差点被心怀鬼胎的小妾捂死?上不得台面的低贱女也敢在姑奶奶面前使幺蛾子?!然后小妾倒霉了,悔不当初。某女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看着怀里的孩子小乖乖,你以后就叫金元宝!跟娘一起发大财!本王姓公孙,不姓金!管你姓什么?我的儿子,爱叫什么叫什么!...
星空炸裂,漫天枪林弹雨,原本蔚蓝星球沟壑不平,裂痕斑斑,一位位壮士视死如归,在星空中化作一朵朵绚丽的血花人类已没有退路,要么成为奴隶,要么从此消失在茫茫宇宙。忽然,一抹流光划破黑暗的宇宙,如同黑暗过去的黎明,绚烂耀眼,一剑之下万物倾!他!是来自星空下的剑客!(新书求呵护,逍遥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