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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送走了她,恐怕就没这么整洁的屋子了。”
明夷看着时之初床铺下面排列如此整齐,不沾一点灰尘的鞋,每一双里头都叠上雪白的布袜,心里头有些难以名状的滋味。
这女孩子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做得如此细腻之事。
相比而言,她看向成言的地铺,角落里放着两三双布鞋,却是随意摆放,布袜只是简单塞了进去。
恐怕这小女子对时之初,不一般。
胤娘端了两碗蜂蜜茶进来,摆在书桌上:“姐姐小心烫。”
明夷谢过,看着眼前的陶土大碗,里头的茶水微微泛黄,还有些沉淀,但蜂蜜的甜香却十分浓郁,直冲上来,令人垂涎。
成言多嘴道:“怎么不让我小心,胤娘你偏心。”
胤娘瞟他一眼:“言哥哥你皮厚,嘴皮子也一定结实,不怕烫。”
说着吐了吐舌头,成言想回击,看她娇俏如孩童,也不好计较:“是是是,你就知道欺负我。
有本事你跟师父顶嘴去。”
“初哥哥才不会像你这样胡言乱语。”
胤娘撅起了嘴,“我晾衣服去,姐姐你替我收拾收拾他!”
胤娘走了出去,明夷便向成言问起她的事。
“她一直是如此机灵娇憨吗?”
成言喝了口蜂蜜茶,果然被烫得呲牙咧嘴:“并非如此。
我刚将她救回来时,她像个受惊的兔子,唯唯诺诺,只怕说错做错会被我们送回她那个虎狼之家。
我和师父轮番劝慰她,保证绝不让她再受委屈,她慢慢才多了笑颜。”
“那你们对她还真是挺有耐心。”
明夷说着,心里头有点止不住的惆怅,少女时期真是,做什么都对,怎么样都惹人疼。
“那有什么办法?看着她畏畏缩缩也烦啊。
现在好了,倒是不怕了,在我面前牙尖嘴利起来。
在师父面前却很乖巧,哼,就是怕被师父赶走呗。”
成言呼呼吹着碗,一边说。
明夷心里头暗哼了一声,女人的心思,只有女人看得清楚。
这些直男,真是脑回路也是直的。
尽管如此,她也不讨厌胤娘,想起她方才的精怪模样,明夷不由自主嘴边便有笑意,这孩子着实讨人喜欢,天真俏皮地十分自然。
这点,与乔茵有一些相似,又大不相同。
乔茵也很讨人喜欢,但这种讨人喜欢,带着很大的不自信和没有安全感,因此,与其说她对乔茵的感觉是喜欢,不如说是心疼。
胤娘不同,虽然她似乎也是身世坎坷,但天真未脱,离开了自己畏惧的环境和人物,慢慢会痊愈。
尤其是少女,如果遇见一个拯救自己的人,又是值得倾心的青年男子,那过去的一切都不算什么了,满心都会是粉红色的泡泡。
就如同成言对于葵娘,是她的盖世英雄。
而胤娘呢?救出一半,便在路上输给时之初,且输得挺难看的成言已经算不上英雄了。
真正的英雄,是那个可以左右她去留命运的时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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