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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观众席上居然出现了一小群人,而且还在疯狂呐喊?
这世界绝对是疯了!
回过神来,陆恪认认真真地倾听了一下,却发现他们正在呐喊着,“斑比!
斑比!”
那此起彼伏的声音在不断颤抖着,甚至因为太过激动而撕裂开来,开始劈叉,开始沙哑,场面着实有些喜感,惹得陆恪不由就轻笑了起来。
显然,昨晚的那一场比赛,让陆恪成为了整个校园里的明星。
在美国的高中和大学里,体育氛围十分浓厚,高中时期最为风光的无疑是四分卫,或者篮球队的队长,诸如此类;而大学时期,比赛与联盟接轨,更加职业化一些,学生们会因为一场胜利而尽情欢呼,也会因为一场失败而大肆破坏,即使对体育运动不感兴趣的学生也不例外,这是一种学校的荣誉感。
在美国生活了如此多年,陆恪是知道这一点的。
可是,他完全没有料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成为主角,至少没有如此之快。
毕竟,他是中国人,在这个移民社会之中依旧没有能够融入主流的中国人。
陆恪朝着应援者们挥了挥手,简单地打了打招呼,脚步却没有停下来,继续前行,埋头开始跑圈起来。
今天的跑圈着实有些怪异,因为观众看台上始终有怪声在响着,就好像偶像剧里的男主角一般,随处带着光环,然后还有一群花痴如影随形——
虽然用“花痴”
这个词语来形容看台上那群热情的球迷们似乎不妥,但这就是陆恪此时脑海里浮现出来的唯一词汇了。
杰夫看着埋头认真跑步的陆恪,不由就开始跳跃起来,“内特,我告诉你,他就是救世主,他就是棕熊队的救世主!”
言语之间的亢奋简直停不下来,“昨晚比赛结束了,赛季也结束了,他不仅没有停下来休息偷懒,而且还严格要求自己,这真是太难得了!
耶稣基督!
为什么学校以前没有发现他呢?”
如果陆恪听到刚才这一番评价的话,他会认认真真地抱怨一番:他也知道赛季结束了,可以的话,他想要休息个一天或者两天,不是因为偷懒,而是因为放松调整,劳逸结合才能冲刺更高的目标。
但,问题就在这里。
截止到昨天为止,他的日常训练计划执行到了“1314”
,也就是说,今天放弃的话,那么此前十三天的训练就白费了;但今天继续坚持的话,他就可以再次收获一个基础点数。
陆恪可不想要错过。
所以,他不是“自觉”
,而是“被动”
。
不过,真正投入跑步之后,陆恪也发现了,没有想象中那么痛苦,可能还是因为过去五个月以来的坚持,身体已经养成了习惯,反而更加适应这样的节奏。
也许明天他也应该继续坚持下去。
“呃,你有没有想过,也许因为他是亚裔面孔?”
内特却是敏感地发现了这一个事实。
杰夫却满不在乎地说了一声“草”
,“我才不在乎他是中国人,还是英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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