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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珑差点被气死,裘永思忙道:“啊!
有了!
常熟县尉张旭,押礼上长安,慕天颜备厚礼呈贵妃,于长安城中客栈‘九牧春风’失窃……”
“喝多了碰上贼了吧。”
李景珑说。
裘永思:“我也觉得。”
“等等!”
鸿俊马上来了兴致,问,“是那个张旭么?”
“当然了。”
李景珑说,“还有哪个张旭?”
鸿俊:“……”
“‘张旭三杯草圣传’的张旭?!”
鸿俊震惊了,李景珑却道:“他总是喝得烂醉,不会理你的,不必管他了。”
阿泰突发奇想,说:“永思,你表哥是不是给他写过诗?替我求幅字,待他百年之后,再拿出去卖……”
裘永思说:“指不定他活得比你长呢。”
话虽如此,李景珑横竖也翻不出什么有价值的旧案,兴许是大理寺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报,兴许是贵妃贺寿,万国来朝,妖怪们都离开了长安。
来来去去,尽是些京师外收妖闹鬼的消息,便决定先查清长安的案子再说。
莫日根与陆许去找张旭,阿泰与阿史那琼去查大明宫,裘永思则往骊山查一处溪水变红的案子,不片刻李景珑便把人全给打发了,依旧剩下鸿俊。
鸿俊想去一睹传说中的张旭,李景珑却半点不在乎,直到人都走光了,又剩下他俩。
“咱们做什么?”
鸿俊忍不住问。
“带你吃民脂民膏去。”
李景珑眼中带着笑意。
鸿俊发现只要不在人面前,李景珑便总带着若有若无的笑,于是会心笑道:“好。”
“等我写完折子就走。”
李景珑又说。
鸿俊就百无聊赖地等着,然而自从明白到自己喜欢上李景珑后,两人独处的时光,似乎也变得不那么无聊了,鸿俊先是看他执笔的手,看他端坐的模样,再看他的侧脸,总有种越看越喜欢的情愫。
初时他只不愿承认,但陆许说得对,内心的感觉,总归要去承认。
他趴在桌上看李景珑写字,李景珑那手字写得很漂亮,这是鸿俊一直都崇拜的。
“我的字写得好看不?”
李景珑注意到鸿俊的眼神,便问道。
鸿俊“嗯”
了声,李景珑又问:“比之张旭如何?”
“差天对地吧。”
鸿俊倒是很实诚。
李景珑只忍不住想拿笔去画他的脸,仿佛整得鸿俊大叫,便有种莫名的动心之情,正在这一动念之间,外头却来了名武官。
“李长史。”
武官道,“太子殿下有请。”
“请稍候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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