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早饭后李景珑只不回去,与鸿俊拐进一条巷内,来到一户人家门前,敲了门进去,鸿俊已来过两次,正是陈家。
“怎么了?”
鸿俊诧异道。
李景珑沉吟片刻,朝鸿俊说:“昨夜梦见了一些事,于是过来看看。”
韦氏见是李景珑,忙抱着孩儿出来,那孩子已到一岁,爬来爬去,见了李景珑与鸿俊,便“啊”
“啊”
地叫。
“梦见心灯了?”
鸿俊看了李景珑一眼。
李景珑没有回答,又掏了些钱给韦氏,韦氏忙道够了够了,这钱用不完,李景珑却让她莫要推辞,问:“小名起了不曾?”
“就叫猴儿呢。”
韦氏说,“外头都说长史封侯了,本想带着他过去给您磕头,可转来转去总也找不着地方。”
韦氏要跪,鸿俊忙扶,李景珑说:“改日我择几个字送来,若不嫌弃,便选个凑合着用。”
韦氏忙感激不尽,李景珑只是简单地探望了那孩子,便与鸿俊出来,沿着街慢慢地走。
鸿俊也不说话,春风拂过,他觉得李景珑似乎有点心事,上前牵了下他的衣袖,原意只是叫他,李景珑却拉起他的手,牵在自己手里,彼此手指扣着。
李景珑手指紧了紧,朝鸿俊说:“鸿俊,你说,心灯落在我身上,是注定的么?”
鸿俊神色一动,答道:“是,这就是缘分吧。”
从前倒是未曾细究,现在想起来,许多事竟是阴差阳错,因果迭出,当初若自己不追那飞獒,就不会碰上李景珑,心灯也不会碎裂。
而若将心灯交给真正的陈家后人,自己兴许早在敦煌就被魔化的陆许彻底控制,杀死了李景珑与莫日根……
……一切仿佛总有天意注定,鸿俊认真回想起往事,只觉得神奇无比。
但李景珑所言,则令他想起了另外一段回忆。
那迄今依旧模糊不清的、就连当事者也已全忘却的过往。
李景珑边走边思考,而到得驱魔司门口,鸿俊便放开手,李景珑打开门,鸿俊得赶紧先去洗自己的裤子,快步进了院内。
“雅丹侯。”
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天井里说,“你可太忙了。”
鸿俊忙停下脚步,只见天井中站着一人,竟是杨国忠!
李景珑一怔,忙道:“杨相。”
驱魔司中一众人等,唯裘永思还能与当官的聊上几句,莫日根、陆许、阿史那琼都未混过官场,何况来的又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
李景珑曾明言受到丞相刁难,大伙儿都知道杨国忠与他们不是站在一边的,便都避了与杨国忠寒暄,以免被他套话。
李景珑示意鸿俊先回房,朝杨国忠做了“请”
的动作,告罪后让他在厅内稍等,自己先去换了一身衣服出来待客。
杨国忠尚是第一次接受这等待遇,满国官员,上到三省,下至县尉,何人见了他不是毕恭毕敬,卑躬屈膝?
偏偏驱魔司这一群无法无天的刁民,竟敢将他晾在天井里!
哪怕李景珑回来了,还径自先去换衣服!
更可恶的是,驱魔司成立之初便归他直接管辖,李景珑这厮更是自己的老下属,简直嚣张跋扈之至。
一场军婚,大婚当晚,他说,我是军人,军嫂就要奈得住寂寞。一年后再见,一场当街表演的车...
三百年前,帝域狂帝风无忌被心爱的女人,亲手诛杀于落风山脉三百年后,狂帝重生!修绝世功法,练就无上武技,这一世,他言要俯瞰星河,凌驾九天这一世,他言要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界这一世,他言要守护自己的一切。帝域九天,当我风无忌再次归来,都为之颤抖吧!...
写个作文就变成了一条狗,没有回到过去,背景不是末世,没有穿越异世界,没有重生,没有修仙,就是单纯的变成了狗。好歹给我个金手指吧!你特喵的让我变成一条什么都不会的普通狗,看点和爽点在哪里啊!赵康发出了来自灵魂深处的呐喊。算了算了,当狗就当狗吧,我不管,我最帅,我是你们的小可爱!(本书有毒,本书有毒,本书有毒,重要的事情说三遍!)PS这是一本纯搞笑的日常吐槽恶搞文...
第一次,是她主动的,她带着绝望把禁欲系的他给扑倒了第二天拍拍手走人,一走就是三年后来的每一次,她都是被扑倒的那一个再次重逢之后,积聚多年的怨气,让他化身为狼,需求无度,他们之间说得最多的话,就是各种的语气助词。老公,我们能不能用点正常的语言沟通?行,我们去沙发上,阳台上好好沟通!...
我原来这么有钱狂少是桃林高歌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我原来这么有钱狂少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我原来这么有钱狂少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我原来这么有钱狂少读者的观点。...
女主原本是花仙子,渡劫失败后穿到了一本书里,成为炮灰女配。穿越的这一天,正是女主身败名裂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