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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被杀的人,倒在他们祭坛四围的偶像中,就是各高冈,各山顶,各青翠树下,各茂密的橡树下,乃是他们献馨香的祭牲给一切偶像的地方。
那时,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我必伸手攻击他们,使他们的地从旷野到第伯拉他一切住处极其荒凉,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以西结书:第六章》
南卡尔加里的天气温暖湿润,时人常说,如果没有肆虐猖獗的盗匪,那儿毫无疑问是一个颐养天年的金山宝地。
彭易之骑着他的卡尔加里山地猎马——那是匹棕色的小母马,他取名为“达尔维斯塔”
——准确的说,这个富有希罗世界气息的名字是乔伊斯身边的老侍卫帮彭易之选出来的。
据老侍卫所言,那是著名的法师流派“群星学派”
①历史上一个很厉害的女术士的名字,彭易之喜欢这些玄幻的传说,即使他未曾亲眼见过。
他笃信这样带着魔法气息的名字能给他在之前的人生中从未拥有过的、今后将要与之并肩作战的伙伴一股神秘的力量,让她跑的更快,跑得更远,带他去到那些未知的世界,去到那地图未曾标注过的地方。
距离浓烟滚滚的坎贝尔农庄还有一段距离时,彭易之就清楚地看到了有一个洛溪团的老兵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那老兵从乡间小路的树丛中窜出,活像一只刺猬一般,身上的罩袍扎满了野草,只有腰间的佩剑剑格在秋日的艳阳下闪烁着一点儿摄人心魄的光。
骑行在彭易之右前侧的副官努力让他稍显肥胖的身躯在策马急停时保持平衡,尽量维持自己语调的平缓,压低声音问道:“为什么拦住我们?现在什么情况?”
老兵机警的四下看了看,凑上前来,对刘峻辰说:“请您务必小心,副官,他们还在附近。”
“他们?”
刘峻辰糊涂了,“你的意思是说,打劫农庄的那批马匪?”
“一点儿也没错,正是这批人。”
老兵接过话茬,同时他的目光并没有从自己后方的农庄方向挪开。
“现在正在北面不远处的树林当中因为分赃不均而争执不休,也许呆了得有两个钟头了。
他们似乎并不在意柯蒂斯堡来的兵队。”
“我无法理解他们的勇气究竟是从何而来,或者说他们是一帮非常单纯的傻瓜。”
格里芬难以置信的摇了摇头,“要换做是我,打家劫舍之后的第一件事,一定是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骑士从来不打家劫舍,格里芬爵士。”
刘峻辰说着,环视了一下身后的人马,“共谁哦,他们究竟有多少人,有多少匹马?穿的什么样的铠甲?”
“大约二十多人,和我们的人数...”
老兵伸了伸脖子,看向刘峻辰身后的骑兵,“和我们的人数差不多;五个人骑着马,拿枪拿剑的都有,也有长弓手,其中一半的人穿着板甲胸甲和链甲,另外一半人穿的是软甲。
但是没有看到有穿着全身板甲的难缠角色,这一点我可以肯定。”
“以马匪而言,这些人的装备实在很不错,果然是被人资助着的匪徒。”
格里芬点评道,“如果每一股马匪都是这身行头,卡尔加里恐怕就得换一个国王了。”
“怎么说,副官?”
彭易之勒住缰绳,眼神中写满了期待和战斗的欲望。
“别急着去送死,年轻人。”
刘峻辰推了推自己鼻梁上的眼镜,回头看了看老兵们。
“十六个少年兵,六个老兵,外带两个副官。
凑上先前在这里的两个洛溪团,我们这里一共二十六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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