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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都头的都,长于包围、截断敌人。
风都头的都,弩箭最厉害,横排扫去,如果风扫落叶。
狄都头的都,配盾和枪,长于防守,能应对最艰难的局面。
雷都头一直都是那个出枪最快、破阵最快的都头,他的兵也以攻击速度见长,纵队突破的时候非常厉害。
很酷,对不对。
这就是瞎胡吹。
这种故事,队伍里自己可以讲,津津乐道。
大家自己听久了,也都信以为真。
但真拿去练别的兵,就非常扯淡了。
这不就是搞形式主义吗?
速度、力量和纪律,就是每支队伍取胜的要诀。
四个都的强大,就是因为他们平时练习勤勉,战场经验丰富,能够忍耐战场上的心理压力和噪声(锣鼓、呐喊和号炮)。
火都头纵队突破也未必就不如雷都头,非要给所有人起个外号,安插一个特色,这是宣传艺术,而不是战争艺术。
比如每支军队里,都有一个“福将”
,就是战绩乏善可陈,可以称之为“笨蛋”
的人。
有句话叫做“一个人的名字可能取错,外号是不会取错的。”
但是外号可能会给人一些不好的心理暗示。
比如雷都头以出手如电著称,久了也就越来越追求出手如电。
徐咏之开始和雷嵩比快,知道比不过,换了双手剑法,就是要和他拼力了。
所以雷嵩再去拨挑徐咏之的时候,徐咏之就用棒去砸他的棒。
连磕几次,雷嵩的手就开始发麻。
“这小子不简单,别看瘦瘦的,有力量。”
雷嵩开始回避徐咏之的棒了。
但凡有了这种心思,那扎刺的动作质量,就会大幅度下降了。
每次刺都被瞄准了棒砸下来,雷嵩的火越来越大。
用雷霆枪法好了。
雷霆枪法,是雷嵩自己创造的一套枪,如同迅雷一般的连击。
这又是指挥使搞的形式主义,既然有了四个强都,那每个人都要有一个看家技能,没有就创造一个出来。
指挥使后来就在军鉴里写:
地盾反、火之速、狂风弩、雷霆枪,是本指挥的必杀技。
上级一看,非常新颖,觉得指挥使练兵有方。
但这四招,大家看了都说好看,但是到底有用没用,其实没有验证过。
很简单,因为战场上禁军穿重甲,用长枪,这样泼风骤雨一样的枪根本就用不出来。
雷嵩今天就决定用在徐咏之身上了。
这就是要倒霉。
认真一棒一棒打,五十回合可能俩人分不出胜负,因为徐咏之用的毕竟不是剑。
雷嵩非要搓这个大招,那就别怪自己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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