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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古人的书,虽然对‘讼’字的含义略知大概,但我们这里从没有这种事,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引起的。
仔细打听贵地打官司的缘由,才知道起因各不相同:有的是因为口角不和,不能互相容忍;有的是因为财产纠纷,导致双方相争,偶然间一时意气用事,就到官府去告状。
官司一旦开始,双方就没完没了地互相控告。
一开始,双方都绞尽脑汁,舞文弄墨,不但编造谎言,还把毫无根据的事情硬扯进来,只希望能耸人听闻,全然不顾丧尽天良。
打官司之后,就开始百般浪费钱财,毫不爱惜;整天在公堂下跪着,也不顾及颜面。
幸好官司了结了,却花掉了无数钱财,弄得焦头烂额,已经是不堪重负。
要是命运不好,从中再生出别的枝节,拖延的时间久了,即使想将就着把事情了结,也做不到了,家境就会因此衰败,事业也会因此荒废。
这都是因为不能容忍,才导致身不由己,就算后来醒悟了,又怎么来得及呢!
尤其奇怪的是,还有一种唆使别人打官司的人,哄骗愚昧的百姓,勾引他们打官司,捕风捉影,设计谋划,要么诬陷善良的人,要么胡乱牵连无辜的人,引别人走上打官司的路,自己却在暗中谋取利益。
一旦事情败露,他们就远走高飞。
老百姓无知,往往被他们愚弄,没有不被害的。
这固然是唆使打官司的人造孽太多,但也是当事人贪心自找的。
依我看,打官司这件事,不管你多么强横,多么机巧,时间长了,最终对自己都不利。
所以《易经》说‘讼则终凶’。
世人如果明白这个道理,共同营造美好的风俗,又怎么会有打官司的事呢?
“再者,听说贵地的习俗,常常屠宰耕牛,我原以为一定是用来祭祀的。
等仔细打听,才知道是市井小人为了获利,而那些贪吃嘴馋的人就竞相购买,当作食物。
完全不想人没有五谷就无法生存,而五谷没有耕牛就无法生长。
牛是世人养命的根本,不考虑如何报答它,反而把它当作美食,这难道不是恩将仇报吗?虽说这牛不是因为我而被杀,我一个人吃的也不多,但要知道老百姓屠宰耕牛是为了获利,那些善良的君子,如果都绝口不吃牛肉,没人购买,任凭牛肉腐烂,他们又怎么会再去屠宰呢?可见屠宰耕牛的人固然有罪,但吃牛肉的人,其罪过更是无法逃脱。
如果论罪过的大小,那屠宰耕牛的人原本算是罪魁祸首,但这类人无非是市井中的平庸愚昧之辈,只知道追逐利益,哪里懂得善恶果报的道理。
况且世间的牛,又怎么知道不是他们这些人的转世呢?依我愚见,《春秋》中对贤者要求更为严格,这罪过似乎应该全部归到买肉吃的人身上。
倘若仁人君子终身以此为戒,胜过吃斋百倍,冥冥之中难道不会有善报吗?
“我还听说贵地宴请宾客,常常摆满了珍贵的食物,极其奢华。
桌椅摆放好,宾主就座之后,除了果品、冷菜十几种外,酒过一两巡,就上小盘、小碗的菜,南方叫小吃,北方称热炒,少的有四到八道,多的有十几道甚至二十几道不等。
其间还会上一两道点心。
小吃上完,才上正菜,菜不仅丰盛,碗也很大,有八九道到十几道不等。
主人虽然如此盛情款待,可实际上小吃还没上完,客人就已经吃饱了;之后上的菜不过是虚设,如同供奉的祭品一样。
更奇怪的是,这些菜肴不讲究味道的好坏,只以价格昂贵为尊贵。
因为燕窝价格昂贵,一道菜的花费可以抵得上十道菜,所以宴会必定把它当作首菜,人们既不嫌弃它的样子像粉条,也不厌烦它的味道如同嚼蜡。
等到吃完,客人就像吃了一碗粉条,又像喝了半碗鸡汤,而主人却觉得客人满嘴吃的都是元宝,这岂不可笑?主人招待客人,偶尔用一两道丰盛的菜肴,稍微多花些钱,也是难免的,但一定要是美味才行;要是主人花了钱,客人却吃得索然无味,这样的浪费,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我们这里燕窝很多,价格极低,穷人用它代替粮食,不知道它还能做菜。
在市场交易中,一升谷子就能换一担燕窝。
老百姓因为它味道清淡,不如米谷香,吃的人很少,只有穷人储存起来,以备荒年。
没想到在贵地它却被尊为众多菜肴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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