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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出了点小意外。
还没下车的时候,她望着窗外蹙眉。
那张脸有点眼熟。
很快,她在记忆之河中捞起了这个人。
前年在纽约布鲁克林遇到过的,是个养尊处优、头脑简单的公子哥,高中校棒球队的队长。
体力确实还行。
有那么一瞬,她想,这个世界真是小得可怕,也许什么人正在撰写剧本,编这么一出恶劣低俗桥段。
庄静音本来想躲在最后,但斯珩发现了她想远离的意图。
于是被抓过去。
晚饭的时候被迫坐在一起,长桌的烛台火光微弱,聊天声此起彼伏,饭桌上只要有一个没眼色的傻子,就能保持热闹。
庄静音心烦意乱、食不知味地吃了近两块菲力
吃到最后一小块,警报音才猛然拉响。
庄静音平时饭量有这么大吗
她平时都是把食物运回没有监控的卧室吃。
毕竟一心想逃又埋头大吃,这两个词似乎拉不到一起去。
庄静音表面保持镇静,刀叉碰撞的速度渐慢,余光不着痕迹地瞥向左边。
跟斯珩的黑眸撞个正着。
他那神色,她也很难用语言概括,似乎没什么情绪,只是松弛地靠在椅背深处,侧头,微垂着眸望过来。
热闹的长桌,静然的烛台。
庄静音
真正的庄静音,是个很爱读诗的人,其一部分库藏也被整理到了别墅书房中。
庄静檀没事的时候会一本本翻过去,以防未来有用得上的地方。
有本布劳提根诗选,有段话她印象很深。
“翻出一根蜡烛的芯,
你就得到了一只狮子
最细小的部分。
它就站在,
那丛阴影的边沿。”
庄静檀曾经觉得这类诗是回车键的艺术,每次斯珩来了又离开后,她也会给斯珩写点诗,勤摁回车写了一百多个文档,然后丢进隐藏文件夹。
但现在神奇地发现了自己的狭隘。
这句诗从脑海里蹦出来的瞬间,她有种错觉。
桌上的烛台也有狮子的利爪伸出。
那是帮着斯珩的猛兽,深沉如雷霆,尖利可穿人。
庄静檀顿了几秒,收回视线,缓缓将最后一块肉喂进嘴里。
无论如何,浪费食物是不对的。
吃完,她安静小心地拉开椅子,朝大家颔首,说自己需要休息,先上去了。
作者是新人,第一次写长篇小说,开始是豪气冲天,计划写出一本不朽佳作,随着时间推移,才知道心气比天高,学识比纸薄,便自我反省,脚踏实地,一边创造,一边读书,争取一天比一天写的好。以其此书能将就的去,不会变成垃圾。作者不敢承诺书有多好,敢保证的是能完结。多谢捧场。姜小鱼本是一个渔村小郎儿,在一次祭祀中误入镇魔之地,触动天机,天机泄露,恶魔将重出天地之间。恶魔即为炎魔,千年前残害地界凡人,对敌天界三宫,后被北斗星君用玄天剑所擒拿。为避免三界再次遭到浩劫,姜小鱼必须去沉斧山寻找神器降服恶魔,由此踏上降妖伏魔的艰险道路。姜小鱼要去的三界,乃是炎魔统领下的三大魔王所在的结界,它们分别是幽冥地界,幽冥地界,幽冥天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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