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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初八,明天就是初九,凌嫣冰跟柳旌卿订婚的日子。
这一天不止是凌嫣冰跟柳旌卿两个人所期盼的,也是凌家跟柳家所期盼的,只要凌家跟柳家结亲,对两家的事业和未来都会有着很大的帮助。
明天就要订婚了,本来应该很开心的夜晚,却还是睡不着,虽然这些天没有再碰到天少隐这个讨厌鬼,可是此时此刻凌嫣冰却无端端地想起了他。
想起最后一次见他,是在明媚医院,那次他没有再追出来,应该是放弃了吧。
只是,令她疑惑不解的是他左手手腕跟手背间的那两道白色的齿痕。
为什么他的手上也会有两道一模一样的齿痕呢?
那齿痕,她记得清清楚楚!
“为什么他的手背上会有两道齿痕呢?若水哥哥也曾经有过。”
凌嫣冰微皱眉头,也不禁回想起了小时候。
记忆回到十五年前,那个夏天蝉鸣声不断。
那个时候萧若水刚来孤儿院不久,不过爱玩的嫣儿早已经跟他打成一片,两个人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当然在那之前她最好的朋友是一只名字叫欢欢的小花狗。
欢欢是嫣儿在外面捡到的一只可怜的流浪狗,它有着黑白相间的花纹,是一只可爱又调皮的小花狗。
它被嫣儿称为她唯一的家人,是她最最宝贵的东西。
那天萧若水借了嫣儿的欢欢,说是要带它出去玩,可是等他回来的时候,却没有看到欢欢。
此时的嫣儿顿时急了,冲上前去,“若水哥哥,怎么就你自己回来了?我的欢欢呢?它为什么没有跟你一起回来?”
萧若水故意皱了一下眉头,然后用手摸了一下自己肚子,伸出舌头舔了舔上嘴唇,“因为觉得肚子太饿,所以就把它给烤着吃了。”
“什么?你把欢欢吃了?”
嫣儿一脸吃惊地看着萧若水,不敢相信这会是真的。
“是啊,没想到欢欢的肉还挺香的!
可惜肉太少了,根本就不够吃的,”
萧若水挠了挠头,率性地冲着嫣儿一笑,“早知道我就少吃一点,留一点带回来给你吃就好了。”
“欢欢它是我最最好的朋友!
你居然吃了它!”
嫣儿闷哼一声,气得直跺脚,粉嫩的小脸更是涨得通红。
萧若水戏挑了一下剑眉,依旧试图挑战她的底线,“嫣儿,你是生气我一个人吃了它,对吧?”
“你吃了我的欢欢,我也要吃了你!”
嫣儿上前一步,抓住萧若水的左手,毫不留情地狠狠咬下去。
“啊……”
萧若水疼的叫出声来,“别咬了!”
嫣儿又怎么可能听他的,紧咬着萧若水左手的口就是不肯松开。
“别咬了,我投降还不行吗?”
萧若水连忙将右手举过头顶。
这时嫣儿才松开口,萧若水连忙将手给抽回来,看着那左手上被嫣儿咬的两个牙印都深深地印在了肉里,血从肉里面溢出来,就像是两个弯弯的月牙儿。
“喂,你怎么真咬啊!”
萧若水甩了甩被嫣儿咬的手,感觉痛得都快麻了。
“谁让你吃了我最心爱的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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