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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阿小给这群野生的孩子内心,造成了极大的触动。
或许印第安人第一次看到欧洲人也是如此的心情。
从那天开始,他的家里总围着一群偷窥的孩子,这些孩子好奇他的一切:他说话老喜欢扬扬眉毛,他头发总梳成四六分的郭富城头,他喜欢吹口哨,还每天洗很多次澡。
没过几天,这群老赤脚到处乱窜的小屁孩,个个说话也扬眉毛,头发也梳四六分,也开始吹口哨。
竟然还有孩子偷窥他洗澡。
阿月姨家稍微殷实点,在那片地区是唯一的两层楼。
香港阿小每次换洗的白色T恤和内裤就挂在楼顶迎风飘扬。
那白色的衣物,雪白得太耀眼,似乎是文明的旗帜,傲慢地挺立在那边。
对这些青春期的孩子,那衣物夹着莫名的荷尔蒙感。
香港阿小来的第三天,有个小孩爬上电线杆就为了看一眼阿小最贴身的秘密,一不小心摔落下来。
还好以前的土地都还是土地,而不是冷酷的水泥地。
孩子磕出了伤痕,但不至于伤残。
这样的故事,小镇甚至羞于传播,大人们当作一切都没发生。
他们用假装没看见,或者不理解,继续守着风土的简单。
我其实内心已经认定自己不会喜欢这个阿小的。
在邻居小孩共同组成的拖鞋军团里,我最会读书,也是最得长辈和同龄人关注的,阿小虽然也引起我的兴趣,但他夺走了原本属于我的许多目光,让我多少有点失落感。
我假装漠视这一切,直到这一天,阿月姨来邀请我去和这个阿小玩。
“你读书好,多带带他,别被那些野孩子带坏了。”
我竟然掩饰不住地激动。
第一次的见面,有点狼狈。
我手心全是汗,说话有点结巴。
还好是他淡定。
他身上有花露水的香味,穿着雪白雪白的T恤,他笑出白白的牙齿,说:“我叫阿小。
听说你是这里最会读书的孩子?”
我点头。
“你比我大两岁?”
我点头。
“黑狗哥好!”
回到家没多久,拖鞋军团的人早在等我,他们像堆苍蝇一样聚拢来,叽叽喳喳地问询。
我当时还假装深沉地说这小子很客气,不是简单人物。
心里早生出了无比的好感。
担心他一个人孤单,也担心他被小孩子带坏,亲戚给他配了两个保镖——他两个表弟,一高一矮,一瘦一胖。
阿小对他们说话都是命令式的:你们给我做什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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