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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面前强装平静的大当家,沈月兰心中不禁一酸,她只看到了意气风发、肆意潇洒的大当家,却没想到她背后的辛酸,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遭逢巨变,不但失去了父母亲人,还失去了一直以来的信仰,比自己的身世更加悲惨。
沈月兰劝道:“不管怎样,你的父亲对你始终是最好的,不管是否违法,那也是针对朝廷的,与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无关”
。
大当家明白沈月兰的善意,感激的笑了笑:“我知道,所以这些都已经过去了。
后来,我也不敢待在家乡,怕被人认出来,就四处流浪,当过乞丐,做过小工,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年。
在我十六岁生日那天,我无意中走到了一条小河边,当时我坐在河边看着水中倒映的自己,真是悲从中来啊!
水中的人脏兮兮的,头发乱糟糟,衣服也破破烂烂,这哪里还有一点女孩子的样子。
我当时想着,当年自己好歹也是个小姐,过生日总不能这样邋里邋遢的,见四下无人,便跳进河中洗了个澡。”
似是想到了好笑的事,大当家展颜一笑:“我好不容易把自己洗白净了,穿着刚洗干净还湿漉漉的衣服上岸时,就遇到了黑风寨的人,结果,就被他们捆上了山。
你别看我现在这副模样,我十六岁的时候还是很水嫩的”
。
沈月兰笑道:“恩,我相信,大当家现在也还是眉清目朗的”
。
“当时他们把我抓上山,跟你被他们抓上来原因是一样的,他们想把我送给当时黑风寨的大当家”
。
沈月兰很是吃惊,“那,您怎么?”
沈月兰的话未问完,大当家接着说道:“他们将我好好打扮了一番,换了身漂亮衣服,又给我描眉画眼的,我当时一照镜子自己都吓一跳,哪还有一点小乞丐、假小子的模样,真是一个可人的小姑娘,所以说,这人哪还是得靠打扮。”
“那个大当家看到我以后,果真很是喜欢,立时就要娶我做压寨夫人。
本来我就已经家破人亡了,跑到这土匪窝也没什么,若是能让我衣食丰足估计我也就认了,可是那个大当家长得简直,哎,实在是太丑了,又胖又蠢,一笑起来满脸横肉不说,还一口大黄牙,让我嫁给这种人那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
当然啦,我肯定是不想死的,不然也不可能当三年的乞儿,所以,我就只有让他死了”
。
“啊!”
沈月兰真是没想到事情竟然是这样发展的,杀人这么恐怖的事她竟然这么容易的就说出来了,但转念一想,若非如此,她怎么能镇得住手底下那帮土匪。
大当家接着说道:“所以,在成亲那晚,我就把他的小鸡|鸡给剪了”
。
“啊?”
沈月兰再一次惊呼出声,“这个,这个比直接杀了他还惨吧!”
大当家不屑的挑挑眉,“我当时是心软,想留他一条命来着,谁知他不但不领情,还大呼小叫,命他手下那些人杀了我,我一生气就直接把他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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