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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前世的经历一样,林世琛进入了十一中三年一班。
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更快地融入到了班级中。
这个年代,对于十五六岁的年级来说,正是学习的最佳年龄段,也是青春萌芽期。
整个班级充满着朝气。
“同学们,今天,我们班来了一位新同学,大家欢迎。”
洪老师开学后,带着林世琛在一班同学面前出现。
一班以前也有一两个插班生,一般都是来自其他省份。
林世琛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下大大的“林世琛”
,三个行草字龙飞凤舞,一下就吸引了全班同学。
“大家好,我叫林世琛,来自川省,很高兴与大家成为同学,请大家多多关照。”
“哇,他的字写得真好看。”
“怎么练的?”
林世琛今天感觉自己的字体是超常发挥了。
爷爷是道士,一手毛笔字写的非常漂亮。
每逢春节的时候,周围村子里的乡里乡亲都会来请爷爷写春联。
打从小,林世琛就觉得特神气,走到邻里家都能看到爷爷的笔墨。
为了能在小伙伴面前显摆,他苦练过几年楷体毛笔字。
被爷爷和父亲督促下,还别说,有点效果。
至少能够拿得出手,在乡亲们的眼里没有堕了爷爷的风头。
后来由于上学作业繁多,为了图省事,林世琛改写草书。
到后世电脑普及,就很少动笔写字了。
今天用粉笔写字,他找回了小时候练字的感觉,还不错。
“好了,大家欢迎林世琛同学。”
洪老师也惊讶于林世琛的手写字体,她嘴角含笑,心中为收到一名得意学生而高兴。
一阵掌声过后,林世琛也被安排在第一排。
本来林世琛想申请最后一排靠窗位置,但是被刘越直接引到他右手同桌位置,也是前世的座位。
得,上课溜号就没那么方便了。
他有点留恋地望了望最后一排,发现那里余洋也望了过来,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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