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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里终于有了浅淡笑意:“杀人可不容易。”
“不会的东西,我可以学。”
海市仰头望着他,“我学会了,你就不用去了。”
一年前初见海市的时候,她才六岁,正在荒山中死命奔逃,身后追着一帮明火执仗的官兵。
临碣郡自古以出产珍珠著称于世,各村各镇皆有上缴贡珠的定例,若缴不足数,官兵便要挨户搜刮,将男女老幼全数卖为官奴。
海市的父亲与几个同村男人出海采珠,遇上了鲛鲨,只有她一个人死里逃生,带回一斛鲛泪珍珠。
女孩怀里抱着这样价值连城的异宝,让催缴贡珠的官兵们起了贪念,要将鲛珠私吞。
夺罕拔刀杀了那些官兵,七个,或是八个,他记不清了。
海市跌倒在他们的马车前,褴褛肮脏,像个用稻草填塞的破烂娃娃。
她不是夺罕在旅途中救下的第一个人,也远非最后一个,这些事对他而言不过举手之劳,方鉴明对此并不禁止,也从不出面。
天下尽知清海公方鉴明已死,宦官方诸的面目不宜为人所见,他总是安静地留在马车内,隔着两重厚重的帘子,有时夺罕竟会错觉他是一个人独自赶路。
唯独那一天,方鉴明撩开车帘,踏在遍地滚散的夜明鲛珠之间,向那个不成人形的孩子伸出一只手。
其实他们那时候到临碣郡来,只是为了一个老头儿。
老头儿在帝修年间就是朝廷重臣,帝旭登基后被召回天启复职,没两年又上表请求归隐,而后回到故乡开办书院。
无论是开蒙的学童,还是年届不惑的乡绅,书院来者不拒,明里讲学授道,暗地里却煽动反叛。
夺罕本来要随方鉴明一同潜入老头儿的书院,却不得不将马车停在荒无人迹的海边,留在车上照看这个新收留的孩子。
方鉴明只去了半个时辰便回来了,脸上尽是密密麻麻的赤红污点。
看见夺罕的表情,他抬手轻嗅自己的衣裳,眉头随即厌恶地微微一拧。
夺罕伸手拦住他:“别过去,你身上都是血味。
我替你拿。”
撩起车帘,探身进去打开衣箱的时候,夺罕看了一眼海市。
女孩仍蜷在车厢角落里熟睡,小脸深深埋进方鉴明换下的外袍里。
她怕黑,却也容易哄,只要在身边留一盏白绢风灯,就能睡得安稳。
他把干净衣裳打成一个小包袱,递到方鉴明手里。
“我去海边洗洗。”
男人说着,解下染血的护手,丢弃在地,顺着碎石坡走向黑夜中喧嚣的大海,一面解开衣带。
什么东西从他的方向飞了过来,夺罕扬手接住,是一只小小的土纸包,缝隙里渗出馥郁甜香。
夺罕从早已揭开的红纸封条处往里看:“桂花糖?”
“老头儿家门外就是夜集,我看见有卖这玩意儿的,想来你们小孩儿喜欢吃。”
方鉴明回首一笑。
夺罕抽出一支笔管般的细长糖条,叼在唇边,再低头细看,灰褐土纸上印着的原不是花,是几枚新鲜湿润的朱红指印。
那是谁的血呢?
他猛然吐掉了嘴里的糖。
整整一年后,夺罕还记得那糖的滋味,甘甜中有股血的酸凉,几不可辨。
战马的步子放慢了,他连加了四五鞭,催促它跑起来,仿佛要甩开那血的气味。
夺罕回到天启城,踏入霁风馆时已是深夜。
他到海市的卧房去看她睡得如何,床上却空无一人。
他心中疑惑,又穿过回廊,往方鉴明的小院走去。
临碣郡还是初秋,帝都时气却已将近入冬。
曲折回廊临水一侧,霜平湖上花落尽,寒瑟微风如蜻蜓点过水面,残荷亭盖下的涟漪便动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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