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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管,这次,说什么你都得依我,东西我也替你拿回来了。
为了帮你,我不但陪那个死胖子睡觉,还差点被火给烧死。”
程美梅窝在赵筠盛怀里,两指捏着手绢,一边拭泪一边偷瞧赵筠盛脸色。
她已经37岁了,比不得夜总会那些年轻的女人。
虽说,这些年,她从来不会亏待自己,丰胸美容、抽脂拉皮,样样都没落下。
外表来说,她对自己也是信心十足的,可是,她总得为以后做打算了。
她跟赵筠盛也有十年时间了,十年前,赵筠盛还只是一个小酒吧的经理,如今却是华兴街上‘浪琴湾’夜总会的老板,在这一带,也算是有头有脸大人物了。
这期间,她都记不清楚她为了赵筠盛到底赔睡了多少个男人,又出了多少力气。
这次,也是赵筠盛想要吞并与‘浪琴湾’齐名的另一家叫‘水云间’的夜总会,才让她去夏肥仔身上套犬水云间’进行人口买卖的证据。
夏肥仔是‘水云间’老板姚钱树的小舅子,一直钟情于她。
当年,她还在艳舞女郎混迹的时候夏肥仔就出现了,要不是夏肥仔人长得肥腻不堪又有狐臭,或许她就跟了他了。
而赵筠盛是继凌云天之后,让她对爱情会产生无限幻想的男人。
凌云天给她的爱情幻想破灭地太快,赵筠盛的出现,刚好弥补了她心理上的那块空缺,所以她开始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赵筠盛,哪怕那时候赵筠盛只是一个小小的酒吧经理。
当初为了凌云天,她可以改变成为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
而为了赵筠盛,她同样可以为他辗转在各式各样的男人身下。
赵筠盛离开那个小酒吧,开创自己的夜总会,第一笔本钱就是她从夏肥仔那里取得的包养费。
后面赵筠盛的‘浪琴湾’站稳脚后,她自然是不需要再当夏肥仔的情妇了。
这次,要不是赵筠盛拿结婚许诺她,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再去陪夏肥仔的。
男人都是被利益驱使的单细胞生物,她相信,如果她对赵筠盛没有利用价值了,如今有钱有势的赵筠盛肯定不会顾念旧情,更别提心怀感恩什么的,绝对早就一脚将她踹开了。
而她现在要做的就是乘着这次功劳,将‘浪琴湾’的老板娘、赵筠盛的太太,坐实、坐牢。
见赵筠盛叼着雪茄并不答话,程美梅咬住嘴唇,眼泪珠子断了线似地掉,“筠盛~~~我跟你这么多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我也不为别的,就是一直盼着嫁给你。
当初你说事业无成,还不想结婚,我等你。
后面,你说为了生意,要娶王家的女儿,我咬碎了心还是体谅了。
我原以为,王姐姐病逝后你会娶我过门的,可你又说蕊珊还小不懂事,没办法接受我这个后母……那现在呢?蕊珊也这么大了,她一定能理解我们的,你到底还犹豫什么?”
吞云吐雾了一阵,赵筠盛默默在心里盘算着。
程美梅是帮了他不少,可是,毕竟已经是个千人骑了,说是破鞋都算是抬举她了。
不过,眼下要是不依她,估计这女人也不会善罢甘休的,能在那么多男人身下承欢,还能次次手到擒来,自也是有她一套本事的,要是真闹起来恐怕也是麻烦。
再说,姚钱树那里胜负未分,这节骨眼儿上要是出点什么岔子,也就得不偿失了。
这女人也是笃定了这一点,才敢逼着我应承的吧。
不过……呵呵,娶了也没什么,也就是一纸结婚证书而已,给她个名分又能如何?
“好了,别哭了,妆都哭花了。
我没犹豫什么,只是,蕊珊那里必须先安抚好,我就她一个女儿,王琴跟了我也没过几天好日子,我不能委屈了她的孩子。
还有,你儿子那里怎么办?那个小兔崽子可不是个善茬儿,我估计你家起火,就是那小子有意为之的。”
程美梅一惊,“不不会吧,他……我,我可是他亲妈啊?”
赵筠盛冷笑一声道“哼!
不会?你自己儿子属狼的你不知道?天生的白眼儿狼,他什么干不出来?尤其是这两年,他跟着唐文杰,还不知道学了多少歪门邪道呢?”
后背里冒出层层薄汗,程美梅眼里露出惧意,昨天晚上,那把火几乎将整栋房子烧完了。
要不是卧室里那扇窗子,她跳下来时候又刚好落到垃圾袋上,说不定她也跟夏肥仔一样断了腿,更严重的还可能丢了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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