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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匪谭芳带着一班兄弟办了大案之后,并没有走远。
南边有战事,军阀把道路关口守得很严,他们劫到的黄金银元并不好偷运出城,根据以往经验,不可顶风做事,否则容易出马脚,于是把黄货白货妥善藏好,兄弟们就在城中四散开来,谭芳自己寻了一个小店住下,每日吃馆子泡澡堂子,等着好时机再出城上山。
那一日他洗舒服了从浴池里面出来,看见一群老儿手里拿着个招贴在研究议论,谭芳凑过去看看,只一眼,便一把夺过来,他见刘南一的照片贴在上面,将行文速速通读三遍,还道自己是不是看错了,闷声问旁人:“这,这说的是什么啊?”
“女贼啊,伙同土匪打劫银行。
证据确凿,年后问斩。”
谭芳只觉得一股子凉意从脚后跟顺着后脊梁直通头顶,一双拿惯了砍刀手枪,杀人头,摘人心都镇定自若的手寒战发抖。
他匆匆穿了袍子,夺门出去,回到旅馆,开门进了自己房间,却见一人坐在那里:是扎着麻花辫子的小凤。
小凤道:“你得走。”
谭芳坐下来:“去哪里?”
“回山上。”
“为什么?”
“留在这里,怕你乱动。”
谭芳低头不语。
小凤走过来,手里也拿着印有南一头像的告示:“连我都看得明白:这是在钓鱼呢。”
“钓鱼我也得去!”
“去了就是送死!”
“那是我的事儿!”
“那可不是你自己的事儿。”
几个兄弟闻声推门进来,各自手里拿着家伙。
谭芳反而镇定了,心里面盘算着自己已经死了几回了?他打架斗狠,用锄头卸掉了地主儿子的膝盖骨,逃生上山当了土匪。
个子都没长齐全呢,就跟一班大哥下山劫道,被镖头把刀架在脖子上都不肯放开手里装着财宝的袋子。
蹲在雪窟窿里面守夜,差点没被冻死。
他老爹被地主欺负,他下山去摆平,小肚子上被人戳了刀子,硬扛着走了好远,一头倒在雪地里面,结果被那个女孩扒出来,背回家,救活了。
这个女孩怪好看的,但有点愣头愣脑,待他好,喜欢他,用各种借口跑到山货店去偷偷看他。
扑到他怀里又叫又哭。
他告诉她不要再来找他了,她一准儿是不甘心,又去山货店门口转悠,被拿到线索守在那里的军警捕到。
他得救她出来。
不是他,人家平平安安的没事儿。
救不出来就把她换出来,反正这条命要不是她出手相救,两年前的冬天也就交代在雪堆里了。
他赚了两年呢。
想到这里,谭芳已经拿定了主意,看看围上来的几个兄弟:“我必须走。
但那是我自己的事儿。
兄弟们信得过就放我走,舌头我吞到肚子里面都不会吐露一个字儿。
兄弟们信不过我,刀就朝着脖子上砍,我还是得走,头没掉腿就还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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