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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有些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是很难的,青玉一遍遍的自我安慰,但是心里那股难受劲却怎么也过不去,她回到宿舍又哭了好一会,哭的眼睛都肿了。
她很确定自己刚才作出的不再做兼职的决定是正确的,既然沈元夕已经有了恋人,那么她就要及时和他断了联系,如此才能及时收回放在他身上的情意。
青玉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子,即便她再怎么喜欢沈元夕,也不可能做得出破坏别人感情的龌龊事情来,所以她一定是要远离沈元夕的。
想到自己再也不能和他见面,想到他喜欢上了别人,青玉就觉得心痛难忍,刚忍住的眼泪就又要落了下来。
她什么也不想做,什么也不能做,精神太差了,使得她的气力都弱了许多,只能躺在床上睡觉或者发呆,实在饿的受不了,就爬下床吃点零食水果,接着便又是发呆。
这是一段很必要的自我疗伤的过程,青玉憔悴至极,两天的时间又瘦了两三斤。
她一天到晚蓬头垢面邋里邋遢,和以往判若两人,她也不在乎自己的形象,反正需要她在乎形象的人已经喜欢上了别人。
关于沈元夕喜欢上爱玛这件事,青玉是深信不疑的,毕竟在她单纯的头脑里,只有情侣之间才会有亲密的肢体接触。
然而事实却并不是如此,沈元夕并不喜欢爱玛,或者说他对爱玛尚且处于单纯的欣赏状态。
自从沈元夕进入到公司里来,许多女同事明里暗里都对他有过好感,毕竟他的条件摆在那里,许多女性都有慕强的本能,得到那些女性的好感,对沈元夕而言实在是太容易了。
爱玛比沈元夕大了两岁,也早一年进入公司,凭借过人的工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只为少数人所知的人脉关系,她年纪轻轻就在公司拥有不错的职位,前途也是一片光明,现阶段最缺的就是一位拿得出手的恋人了。
所以沈元夕刚进公司不久,爱玛便把他当成是自己的目标,也从来不吝于明里暗里表达对沈元夕的好感。
沈元夕当然知道爱玛的心思,他前半年忙于工作和照顾沈欣尔,没有谈恋爱的准备,更不可能去玩什么一夜情,所以对于爱玛的示好一直是冷处理的,也曾当面拒绝过。
但是爱玛对他的好感与日俱增,耐心也跟着增长,居然仍旧坚持着。
后来他们有了一次年会同台的机会,因为排练的缘故多了许多私下的接触,沈元夕对爱玛也就不再那么排斥,甚至多了些欣赏,毕竟爱玛确实是个气质出众能力过人的女性。
得知沈元夕一人独自过春节,作为江城本地人的爱玛便约了几个同事和朋友陪沈元夕一起吃了年夜饭,一顿饭吃的很热闹,借着酒劲爱玛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问沈元夕,要不要和她处处看,没准他们俩会很合得来。
沈元夕也喝了两杯酒,神情有些松散不羁的样子,或许因为现在的生活有些无聊,也或许因为他真的有些孤独,所以爱玛挑的时机很好,沈元夕没有拒绝。
“那就试试吧。”
于是在沈元夕空窗了一年多的时间之后,他又结束了单身,和一个条件出众却并没有让他有多少感觉的女性。
当青玉挂了电话,沈元夕仍然握着手机站在饭店门口灯架背后的阴影里,这个时候他忽然就对自己当时草率的决定而产生了后悔。
假如爱玛在面对青玉的时候没有这么急迫的宣示主权,也就不会给青玉带来冲击,她也就不会这么伤心愤怒的落荒而逃。
沈元夕真的很不愿意伤害那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
“威尔,饭菜上来了,回来吃饭吧。”
爱玛站在门口冲沈元夕笑着喊道。
沈元夕猛然回头看着他,嘴巴微微动了动,终究没有把心里的冲动说出来,而是点点头朝她走了过去。
几个人吃着饭谈天说地,气氛十分融洽,爱玛向来是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个性,永远都是聚会的焦点,一起来的几个男同事都十分的欣赏她,也很羡慕沈元夕能拿下爱玛这朵热情的玫瑰花。
饭局上沈元夕的情绪虽然不怎么好,但是脸上神情却看不出来,这些人是来给自己过生日的,他自然需要显得热情一点,免得拂来别人的好意。
酒足饭饱之后,大家又在老街上玩了一会儿,时间已经快到十一点了,聚会便要散场。
爱玛以女主人的姿态送走了几个同事,然后自然的拉着沈元夕的胳膊,含笑问道:“那,接下来我们去哪里呢?”
她的眼睛会说话,直直的看着沈元夕,将她心里未说出来的话也传达给他。
沈元夕也不是什么纯情小男生,爱玛是什么意思他当然明白,不过就是在问是去爱玛家还是去他自己家过二人世界而已。
从两人仓促的确定关系到现在也不过两周的时间,他们除了偶尔的牵个手或者拥抱,并没有进一步的亲密关系,连接吻都没有。
首先是因为正月大家都比较忙,忙于新年俗礼,忙于一轮高强度的工作,他们连见面的时间都很少。
其次便是因为沈元夕清心寡欲的心态。
他对爱玛的感觉还没有深刻到产生欲念的地步,他向来不是一个耽于肉体享受的人,这种事情如果没有水到渠成,沈元夕是打心里排斥的。
假如没有青玉的出现,今天或许就是个合适的时机,沈元夕喝到微醺的状态,在深夜的街头和爱玛散步,说说笑笑,两个人的距离势必会拉近,面对爱玛的暧昧邀请,那么接下来的事情便真就是水到渠成。
但是不久前青玉出现了,她仓皇的神色、带着哭腔的声音仍然徘徊在沈元夕的脑子里,使心生烦乱无暇他想。
甚至于他的心里还有一个冲动,便是立刻驱车奔赴青玉的学校,再奔赴她的宿舍楼下,喊她的名字,和她道歉给她安慰。
所以他没办法接受爱玛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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