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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是一阵毒打。
在重复不下数次之后,我留了个心眼,不再伺机逃跑,而是观察周围,寻找逃跑的最佳时机与路线,顺便想知道,为什么每次我一逃跑,无论我逃到哪里,他们都能准确无误的抓到我。
在安分的过了几天后,他们对我放松了警惕,我得以有了每天独自出去晃十分钟的权利。
在那每天的十分钟里,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叫林佳秋,是我的故人。
林佳秋帮助我联系上父母,然后离开了这里。
在临走前,我留了个信物给她,告诉她以后若有什么需要尽管来找我,我许给了她三个要求,只要在不触犯我原则的条件下,我会实现她的任何要求。
因为当时没有什么特殊的信物给她,我只好把我从小随身佩戴的玉交给了她。
在历经三个月的磨难后,我终于回到了家。
只是那三个月的记忆却成了我的噩梦。
父母在我失踪的时候就封锁了消息,所以这件事情几乎无人知道。
一晃多年,林佳秋都没有来找我,在我以为自己可以忘记那些事的时候,林佳秋突然出现了。
我去找林佳秋,让她提要求。
却不想被她误会了,她以为我喜欢上了林佳秋,不断的找林佳秋的麻烦。
在我准备去找她解释的时候,林佳秋突然提了一个要求,要我做她的男朋友。
要求并不难,于是我答应了。
她却误会了。
其实在与林佳秋相处的过程中,我发现她像极了我心中的那个人,一样的温柔,一样的会把柔软的内心掩藏在伪装的坚强下。
越靠近,我发现自己的心就越不受控制。
我想,我也许是喜欢上林佳秋了吧。
她变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不再是那个从小跟在我身后的小女孩,她变得让我感到陌生。
我感觉有一只叫“时间”
的手,把我们之间的一切硬生生的抹去了。
她还是她,却又不再是她。
后来,一切向冥冥中注定一般,最后与我在神父面前宣誓的,是阿秋。
曾经是我的故人,现在是我的妻子。
我们有了一个女儿,明天就是女儿的百日宴了,听阿秋说,她也要从国外回来了。
自我与阿秋结婚后,她就去了国外,连还在监狱的林森语都没再去看望,不过,过几天,林森语也要出来了吧。
想想我和她已经两年没有见面了,我猜想,再次见面,她应该还是和以前一样吧。
只是我今天写下这些话,是为了和过去告别。
女儿都快一百天了,所有的一切都早已是过去式,我不是念旧的人,何必耽于往事之中。
准备停下笔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和阿秋结婚一个月前,有个讨厌的家伙来找我,问我到底是不是真心和阿秋在一起,问我是不是还喜欢她。
我犹记得当时我的回答:
“我这辈子只会和阿秋在一起。
至于她,从来都没有心动过,何谈喜欢。”
嗯,对,我不喜欢她。
我从来,都没喜欢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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