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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拳击碎黄鹤楼,两脚踢翻鹦鹉洲。
老娘不玩了。
——《小怪兽日记》
“喂。”
喂个屁,我没名字?
丁羡不再理他,迈着大步往前走,不过到底比不过人家腿长,三两下跨到她跟前,一把扯住她的书包给人拽回来。
丁羡毫无防备,踉跄几步,差点滚进他怀里,不过周斯越反应很快,扶着她的肩膀给她拎正,垂眼睨她:“你又怎么了?做个值日,你就这么不高兴?”
笨蛋。
“说话。”
周斯越很没耐心,“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蠢货。
还能有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我怕同学之间传些不好听的,说我们……”
她顿了顿,没有再说下去,看一眼他慢慢把头低下去。
但她没想到,这话让周斯越沉默了半晌,脸色微冷地看着她,自嘲一笑,说:“行,知道了。”
少年挎包离去,留了个高大一摇一摆的背影,能看出是有些怒气的,昏黄的夕阳渐渐把少年身影拢的模糊。
宽敞的马路,枝干遒劲的老杨树,风雨不倒地屹立在道路两旁。
他步履沉稳,不疾不徐,一下子走过几颗杨树,明明才没几步,坚韧的背影已经到达路的尽头,一个转身,消失无踪。
丁羡忽然跟蔫了似的往下蹲,眼泪就这么不争气的夺眶而出,委屈一下子全从心底儿冒了出来。
喜欢一个人啊。
可以为他收下一百种委屈;又偏偏容不下他的一种委屈——不喜欢自己。
她无声地蹲在地上哭,压抑惯了,再悲切也无法像孔莎迪那样发泄似的放声大哭,眼泪在脸上涕泗横流地淌着。
她没觉得自己哪儿做错了,孔莎迪做事毫无顾忌,她羡慕,但她没办法认同她有些行事风格,这也不妨碍她喜欢她。
而周斯越呢,她喜欢他,所以她最在乎他的看法,最怕他同情她,施舍她。
然而,两个在燕三她最喜欢的人,今天都同时跟她闹翻了。
丁羡那天蹲在地上哭了很久,直到天黑,直到站不起来,双腿哆嗦得跟雨天得了风湿的老寒腿似的,一瘸一拐地往家走。
一边走,一边抹眼泪。
伴着幽暗的黄昏,她有一种武当大侠刚跟人比试完,尘啸铁剑踏云归之感。
只不过,她是差点儿被打死的那个。
在胡同口的时候,丁羡折身去小卖部买了几张粉色信纸和信封,悄悄塞进书包里,才往家走。
家里今天异常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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