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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八年夏,吴周粤王吴世琮与广西提督马雄会盟于广州,吴世琮于广州大佛寺设水陆佛会,领广州、广西诸将、幕僚祭祀吴三桂。
吴世琮在祭祀之时放声哭诉,指责如今的吴周“奸臣当道、朝政昏暗,隐隐有亡国之像”
,吴世琮“捶胸顿足、号泣不能自已,几近晕厥”
,马雄也“黯然坠泪、痛心疾首”
,诸将幕僚更是“无人不泣、无人不悲”
,以至于“佛会盛事,竟成诸官哭陵”
。
随后,吴世琮“披金甲、亲执戈矛,乘白马”
,“大集众军于广州城下”
,数万大军和广州百姓面前,将吴世璠登基之后派往广东、广西,被其和马雄扣下的官吏全数斩杀祭旗,吴世琮亲自持矛将吴世璠委任的广东巡抚刺死,将矛尖血抹于面上,以示与郭壮图势不两立。
祭旗之后,吴世琮令幕僚宣读起兵檄文,檄曰:“自甲寅龙兴,先帝提三尺剑荡涤腥膻,八纮同轨之业垂成,北伐之军直逼神都,天下震动,满清惊颤、惶惶不可终日,然则天不假年,先帝驾崩,否则兴复汉家天下之大业,必然可成也!”
“先帝驾崩之前,指命顾命大臣,留下遗诏,令我大周群臣与清廷势不两立,必要抗争到死、驱逐鞑虏,然则遗诏尚悬于衡岳,而奸佞已窃柄于庙堂!
今有逆相郭壮图者,本刀笔胥吏之流,蒙先帝不弃擢以腹心,竟效王莽欺孺子,学司马胁孤鸾!”
“本王观此獠十大罪,擢发难数:其一为僭越神器,囚鸾困凤。
自总揽枢机,辄以朝堂为私宅、视诸臣为家奴、视皇上为傀儡,幼主临朝,诏令皆出其手,昔霍光辅政尚行臣礼,今郭贼弄权,却远甚于曹操、司马氏之跋扈也!”
“其二蛊惑圣聪,闭塞天听。
广布耳目于宫闱,密植爪牙于台谏,效赵高指鹿为马,致使忠鲠之士箝口,谄谀之徒盈朝,任人为亲,郁郁诸官将帅不得伸其志也!”
“其三背弃遗诏,裂土媚虏。
先帝龙驭之前,曾下诏宣言曰‘必欲覆灭满清、洗荡九州’!
岂料梓宫未冷,此贼便暗通使节于豺狼,私输金帛于胡虏,受满清贿赂哦,竟欲尽弃先帝拼搏之国土,只求为一夜郎之国,此非卖国求荣而何?”
“其四排挤勋旧,自毁栋梁。
先帝大行之前,御诏顾命大臣数人,其中全无郭壮图之名号,为何时至今日,反是郭贼此獠篡夺朝政?船山先生遁于江西、叛入红营,宝国公守于长沙,大将军胡国柱称病避于衡山,方献廷谄媚于奸党,由此可见,郭贼是何等倒行逆施,以此等自断股肱之举,岂非为清虏张目?”
“其五苛政虐民,敲骨吸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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