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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纷乱之事,天机混淆,人命贱如草芥。
时有英雄携大命格出,纷尔争胜,胜者聚气成龙,败者散气为民。
行此大法,可截英雄命格之气为己用。
此气可修身,可用世,妙用无穷也。”
同样浅显易懂,看完这一段,苏恪心中大喜,同时恍然:“难怪我能杀了对手,原来是乱世降临,这可是数百年一遇的大好机会!
刚才似有一股力量流入我的身体,想必我就是得了这黑炭头的英雄气。”
和平年代,天机运转有序,天庭监控严密,那是龙得盘着,虎得蹲着,但一到乱世,天机运转变化极其激烈,天庭必须保证世界大势的正常运转,对细节的监控就难免松懈了许多。
所谓乱世出英雄,出的还都是千古不朽的大英雄。
乱世也还会出大魔大妖,到那时候,牛鬼蛇神都会不甘寂寞地跑出来插上一腿。
‘乱世降临,这下子可热闹了。
’苏恪嘿嘿一笑,相比和平盛世,他更喜欢这样充满机遇挑战的《道》。
他运起天眼术,细细观察自身的命格之气。
果然,原本他的命格之气是红中带一点黄意,但杀了这贼首,这气红意减退许多,黄意却多了数筹,变得十分明显。
“说白了,这命格之气就是游戏公司赋予的一种额外生命能量。
天机卷说可利用这气修身用世,这可真是再好不过。
这乱世,正是勇猛精进之时啊!”
苏恪打定主意,等他得到了大樟树底下的肉身,就想办法用这大法聚气加快修炼。
此时黑风寨已经乱成一团,大部分人都在忙着灭火,少部分人以为是官兵来了,早已转身逃了,根本没人去管苏恪。
几分钟后,苏恪很轻松地就潜出了黑风寨。
他到了肉身妻子芸娘尸体被抛弃的草丛,脱下身上的外衣,轻轻将芸娘破碎的尸身裹起来,然后将这可怜女子抱起来,这才返回了树丛。
“贤弟,怎么样......啊,你真杀了他!”
马三立刻迎了上来,他已经等候多时了,紧跟着他就看到了苏恪手里提着的脑袋,这颗头面皮极黑,一看就知道是黑炭头的。
只身入贼寨,手刃贼首,毫发无伤地回来,这样的手段宛如传奇,马三只在说书人的嘴里听过。
他身后的村民们更是看直了眼睛,看苏恪的目光中更是在刹那间就多了敬畏。
苏恪脸上却没有半分得意,他满脸的消沉:“贼首已除,血仇已报,我们回吧。”
说话的时候,他紧紧抱着芸娘的尸身,似乎这是他最珍视的宝贝。
“喏!”
众人齐声应道。
书生为妻子复仇,仗剑杀贼,其中真情,难以言说。
村民虽然都是粗汉,但也被此情此景感染,一个个神色肃穆地追随在苏恪身后,离开了山林。
在他们身后,是已经淹没在熊熊烈火中的黑风贼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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