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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嗤笑:哎呀我去,装什么犊子,你现在十块钱都拿不出来吧?
老谢咬着牙不说话,拖着小偷去找小餐厅。
老谢是流浪歌手,但只是街头唱原创卖专辑的那一种,并非饭店餐厅里点歌卖唱的那一类。
珠海,是老谢头一回破例。
“先生,点首歌吧”
这句话实难启齿,但看看一旁的小偷,他终究还是把话说出了口。
第一桌客人说走开,第二桌说走开。
第三桌客人酒意正浓,说唱吧,把我们唱开心了的话,一首给你五元钱。
唱什么呢?老谢看看小偷。
那几年网络歌曲风头正劲,流行《老鼠爱大米》,也流行《两只蝴蝶》。
老谢拉着小偷一起合唱,老谢弹琴他打拍子,一开始他不情愿,后来越唱声音越大,几乎盖过了老谢。
半个小时后,客人给了一百元钱。
他们站在小餐厅门前,小偷捧着一百元钱发呆。
他猛地大喊:哎呀我去!
早知道可以用这方法挣钱,我他妈何苦当小偷!
何苦……
路人侧目,老谢扑上去捂他的嘴,手松开时湿漉漉一掌的泪。
小偷和老谢共同生活了一个月,吃住在一起,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唱歌聊天。
他们一起卖唱,小餐厅里、海边的烧烤摊、冷饮店门前,得来的钱一人一半。
一开始二人合唱,后来老谢只负责弹琴,小偷负责唱,他嗓门出奇地大,而且会唱所有的网络歌曲。
一个月后的一天,在初次卖唱的那家小餐厅里,老谢和他弹唱庞龙的那首《我的家在东北》。
一遍唱完,明明客人没点,他却非要再唱一遍。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
客人惊讶,他怎么抢过我们的酒端起来了?
他举起酒杯敬老谢。
走了!
想明白了,也想家了,管他瞧不瞧得起,明天我就回家!
老谢送他去车站,站台上他死命地搂着老谢的脖子。
“你是我的纯哥们儿,纯纯的!”
车门关闭前的一刹那,老谢丢了一个纸包进去,报纸包着的,上面两行字:五万元钱我没有,我只有13700元钱。
当个好人。
火车开走了,带走了车窗上挤扁了的一张脸,和老谢贴身银行卡里的所有积蓄。
13700元钱没了,几百次街头卖唱的辛苦所得。
这本是老谢攒了许久,用来实现理想的。
火车开远了,老谢发觉自己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心痛的。
他安慰自己,有什么啊?没什么,大不了从头再来嘛。
……其实这段故事的句号,直到五年之后才被画上。
五年后,流浪歌手老谢在民谣圈有了一点点知名度,虽然理想依旧没有完成,依旧需要街头卖唱,但终于有一点儿资本展开全国巡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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