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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兰?”
“你醒了?快把药给喝了,喝了再睡。”
李静兰立刻端来了药,递到沈书和的面前。
沈书和看着眼前印着接受贫下中农的在教育,扎根农村干革命的大红标语的搪瓷杯,心中惊涛骇浪。
强忍着心中的激动,沈书和喝了药。
“得,你先躺着,今天已经跟队长请假了,我先去上工了。”
看着沈书和喝完了药,李静兰也该去上工了。
“好,谢谢你静兰。”
沈书和不动声色的说道。
“客气啥。
走了。”
说完李静兰便离开了。
沈书和躺在木板床上,身上盖着一张薄薄的被子,看着屋内得装饰,墙上的大红标语,毛爷爷的画像,陈旧的木板桌这些都是那么熟悉。
这不就是她当年下乡的时候住的地方吗?
沈书和转头看着床头边上挂着的陈旧的日历本,厚厚的一本,上面赫然显得是1974年6月25日。
1974年,沈书和下乡的第一年。
为什么她会发烧,是因为昨天她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摔进了河里,被一个男人揪了起来。
这个男人就是秦斯。
也是因为这一次救命之恩,她和秦斯慢慢的接触熟悉了起来。
自己也因为秦斯的遭遇和性格所感动,爱上了秦斯,后来她不顾亲人朋友的反对,毅然决然的嫁给了秦斯。
带着秦斯走出了这个乡村。
曾经她以为秦斯是爱她的,因为他从不和自己红脸,从来不和自己争吵,她以为那是爱,现在看来,或许就是因为不爱,所以才不会在乎,才不会争吵。
秦斯!
现在她回来了,这一辈子,她不会再喜欢秦斯了。
她不会再做任何人的替身了,秦斯,有本事你就自己走出这里吧。
我沈书和不会再帮你了。
沈书和闭上眼睛,既然上天给了她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那么这一次她肯定要好好的珍惜。
什么狗男人都去死吧,她要为了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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