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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诛仙》是光,《亵渎》就是暗;如果说《诛仙》是生死不渝之爱,《亵渎》就是不择手段之恶;如果说勇敢坚毅重情重义是张小凡的标签,那么阴险好色贪婪无恶不作就是罗格的写照。
《诛仙》从头到尾,是一部披着仙侠皮的爱情小说,而《亵渎》里有百合,有强迫,有暗恋,有政治联姻,唯独没有爱情!
前者以爱为信仰,后者以践踏爱情为乐!
只是论起语言之美,论起文字之练达,论起故事建构之完整,论起才气之飘逸潇洒,《亵渎》毫不逊色于《诛仙》,甚至周霖本人更喜欢《亵渎》一点!
就像女孩们更爱混小子而不是规规矩矩的男孩一样,《亵渎》字里行间那种痞气,那种混劲,那种对一切都满不在乎却有在乎的不得了的劲头,曾经深深的影响了周霖。
还记得前世初入社会那阵子,他本身没什么特别的能力,家里也没有背景势力,而社会又如此险恶,他只能以罗格的方式求生存。
捅人刀子也被捅,为了往上爬而作恶,为了签单子而放弃原则,为了一时痛快而花言巧语的骗姑娘上床。
直到后来,一片空虚,周霖才明白《亵渎》最后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要有光!”
光是信仰,光是爱,光是存在的意义。
如果没有信仰没有爱,存在便没有意义……
回想前世自己同时把《亵渎》和《诛仙》看的津津有味,周霖也挺佩服自己的包容。
不管如何,《亵渎》是一本绝不逊于《诛仙》的好书,他决定了,第二本书就选择《亵渎》了!
周霖一向雷厉风行,说干就干,立刻新建一个文档开始“噼啪”
的打起字来。
“神圣历682年。
罗格.奥塔.里弗斯已经在莱茵魔法学院里呆了四个年头了,天赋还算聪颖的他,再有两年就可以走出这座魔法学院,成为一名正式的魔法师了……”
《亵渎》和《诛仙》不同,一章只有几千字,周霖一口气码出六章,情节停留在罗格侮辱女佣兵奇薇为止,这是《亵渎》第一个有争议的情节,而周霖要的就是争议。
有争论才有人气,奇点文学论坛的人气需要《诛仙》的纯美,也需要《亵渎》的争议。
简单校对一下文字,周霖一次性把六章全都发到了“玄幻奇幻”
板块,用的还是逐云飞的笔名。
发完之后他回到《诛仙》主贴里打了个广告,号召看《诛仙》不过瘾的读者去看一看新文《亵渎》,然后就下线了。
退出论坛,周霖这才想起邮箱里还有好几封未读邮件呢。
第一封:《武侠周刊》已经收到您的投稿,将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后给您回复,请耐心等待不要一稿多投。
第二封:我是《武侠周刊》编辑张志方,已经拜读您的大作,想和您聊聊。
第三封:您的大作已经被《武侠周刊》选中,请尽快回复。
……
第八封:您的作品最快可以登陆下周的《武侠周刊》,稿费从优,请尽快回信!
一连八封竟然全都是来自于《武侠周刊》的,最开始还是公式化的回复,很快就变得急迫起来,到最后竟然有种哭着喊着一定要跟周霖聊一聊的趋势了。
周霖猜到《鸳鸯刀》会受到欢迎,却没想到《武侠周刊》的反应会这么激烈,连忙回了一封信,附上了刚申请下来没几天的QQ号码。
这边信才发出去,没等他来得及看《科幻文学》的回信,QQ就图标就不停的闪烁起来,有人申请好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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