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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九和尚武功高强,有一次抄写佛经的时候突发奇想,要是自己左右手能同时书写,抄写的速度不是提升了两倍?
阿九和尚的心性有时候好似孩童,喜欢玩耍,他觉得双手写字很好玩,便坚持练习,几年下來,左手和右手的速度练得圆润自如。
自从学会双手同时写字,阿九和尚心中得意,便又用嘴叼起一支毛笔同时写字,做到三心合一,融会贯通。
阿璟王爷在第二柱香点燃之后,举杯喝了一杯茶,放下茶杯,扭头一看,惊讶的瞪圆双眼,结结巴巴地问:
“大师,你……你这是?”
阿九和尚哈哈大笑,不予回答。
在第二柱香的时间里,阿九和尚写满了六张宣纸,和飞鸿郡王所写的宣纸数量相等,两个人等于写成了平手。
现在,胜负的关键就在于第三炷香的时间了。
飞鸿郡王目不斜视,专心写字,不为外界所动。
他屏住呼吸,运气于写字的右臂上,不停地蘸墨狂书,速度加快了几乎一倍。
等到阿璟王爷大喊一声“停”
,飞鸿郡王便抛笔微笑,看着自己写出來的狂草很满意,难得自己书写的速度和质量更上一层楼,满意地点点头。
阿九和尚热血沸腾,在第三炷香的时间里,使用神技,不但双手握笔急书,同时,一张嘴叼住了一只毛笔,写起字來居然也是速度飞快。
阿九和尚为了能见到徒儿红丝一眼,他把自己的写字本能提高到了极限,洋洋洒洒地写出了数十张张宣纸,足足比飞鸿郡王多出一倍有余。
赢了,自己赢了!
阿九和尚松开嘴,吐出毛笔杆,怀着胜利的喜悦,欣慰地大叫:
“红丝,好徒儿,为师马上就要见到你了,俺好想你啊。”
飞鸿郡王应该说是尽力了,他强压下刚才拼酒的醉意,又在拼命奋笔疾书,经过了两番比拼,深深感到困倦疲累的不行。
虽然输了,可是飞鸿郡王并不得丢人,相反,能和阿九和尚这样重情重义的比试,心里真是好舒畅,说道:
“阿九和尚,你还记得吗?在萨珂大草原上,咱们曾经见过,那时候你住店沒钱,本郡王赞助了你十两银子。”
“是的,俺刚才第一眼看见你,就认出來了。
俺知道,你心地不坏,喜欢救人危难。”
飞鸿郡王的脸色变得有些深沉,他听到阿九和尚有种称赞,反而心怀内疚,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才好,只得默默不语。
阿璟王爷看见阿九和尚赢了第二局,按照先前的讲好的三局两胜,阿九和尚他们应该算是彻底的赢了,那么,是否答应让他们的条件,允许他们去见红丝一面呢?
大厅里忽然静下來了,几个人各怀心事。
天色暗淡下來,夏日白天的燥热在晚风的吹拂渐渐消退,夜晚的凉意袭上心头。
院子里,树上的蝉鸣沒有丝毫要停止的意思,在那里无精打采地“知了知了”
叫着,惹人心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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