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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波特夫妇一起吃饭后几天,一个星期五的夜晚,基思-兰德里决定到城里去,这是他对记忆中的农民周末活动的一种反应。
他穿上宽松裤和运动衫,坐上他的雪佛兰车,往斯潘塞城驶去。
他在过去几天里没见过安妮的影子,这倒不是因他不够专注。
他已经到家了,总是守在离电话机不远的地方,一天要好几次查看他的信箱,并注视来来往往的汽车。
一句话,他重又成了一个害相思病的青春少年,这种感觉倒也不完全是不快的。
前天中午时分,他看到有辆蓝白相间的巡逻车从斯潘塞城方向驶过这里,那天上午他也看见一辆绿白相间的县治安官的汽车经过。
县治安官的汽车经过也许只是偶然,可那辆警车为何要到离城很远的这儿来呢?
不管怎样,他把那辆雪佛兰车藏起来不让人看见。
他不知道他们是否已经发现了他的这辆新车。
当然,他们只需到机动车管理局去查一下他的名字便知道了。
此时,这还只是一场低调的猫捉老鼠式的游戏,但基思知道总有一天要正面摊牌。
他沿中央大街行驶着,这条大街比他记得的星期五晚上要安静得多。
以前,星期五是个赶集日,在县府广场北面一条步行街上曾有规模很大的农民集市。
现在,包括农民在内,所有人的大部分食品都是在超级市场里买现成包装好的。
基思心想,大多数星期五晚上的购物者可能都是去城外那片沿公路的商业带的。
但市中心也有几家店开着,银行也开得很晚。
开着的还有米勒餐馆与那两家小酒馆——约翰屋和老驿站,它们附近都泊着车。
基思将车开到约翰屋旁的一个停车泊位,下了他的雪佛兰车。
夜晚温暖得像小阳春,人行道上有少数来往行人。
他走进了酒馆。
基思已经懂得,若想认识一个城填,最好是在星期五或星期六的夜晚,去进镇上最好和最糟的酒馆。
约翰屋显然是后者。
酒馆里黑暗、喧闹、烟雾腾腾,散发着过期啤酒的气味,里面的大多数人都是穿着牛仔裤和T恤衫的男人。
基思注意到这些T恤衫上印着名牌啤酒、约翰-迪尔牌拖拉机以及当地赞助的运动队的广告。
有几件T恤衫上印着一些有趣的亵语,如“打井者要深打”
。
酒馆里摆着几台电子游戏机、一台弹球机,中央有一个台球桌。
一台投币自动电唱机播放着哀伤的西部乡村歌曲。
吧台旁还有几个空凳子,基思找了其中一个坐下。
酒保打量了他一会儿,以职业的眼光估摸这位新来者不会对约翰屋的和平造成潜在的威胁后,才问基思:“要喝什么?”
“百威啤酒。”
酒保将一瓶啤酒放到基思面前,打开盖。
“两块钱。”
基思将一张十美元的钞票放在吧台上。
他拿回找的零钱,但找不到杯子,就直接就着酒瓶喝。
他环顾四周。
酒馆里也有几个年轻妇女,都由男人陪着,但总的说来这里是男人的世界。
吧台上方的电视机里在转播扬基队与蓝鸟队之间激烈的棒球锦标赛,解说员的声音也在与电唱机里某个乡村歌手哭其妻子不贞的歌声一比高低。
这里的男人年龄在二十出头与五十不到之间,大多是老顽童,既能随便给你买瓶啤酒,也会随便抄起凳子打破你的脑袋,而这两件事对他们来说一点都不带个人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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