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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拎着包,快步跑下来。
“闫豫大哥。”
玻璃门前的男人正在同别人讲话,听到有人出声,他便侧过身。
看清身后的人,闫豫眉头一松,“谭小姐。”
“你还记得我呀?”
谭姿语气有些兴奋。
闫豫很快结束谈话,转身朝她走过来,“当然记得,以前不就是你和笙歌总来剧组。”
“是啊,我们总是给你找麻烦。”
提起以前的事情,谭姿有些不好意思。
那时候她们年纪小,对于偶像的崇拜总是无法控制。
季笙歌那么喜欢闫豫,连带她都跟着将闫豫奉为了偶像。
只不过两年过去,闫豫早已走下影坛,再也不是当年那个风光无限,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无数粉丝追捧的大影帝。
“你来这里有事?”
闫豫单手插兜,主动与她说话。
季笙歌的朋友很少,在他的印象里,这个小姑娘似乎同笙歌关系很要好,也常常陪着她。
“我来送些资料。”
谭姿笑了笑,目光盯着昔日的偶像,心底无奈的叹口气。
要是闫豫没有发生那年的事情,要是他一直还在拍戏,他肯定会比以前更红更火吧!
自从他回来这个圈子,曝光率极少极低。
娱乐圈的人情世故,远远要比其他圈子更加淡薄,过气的艺人想要上个头条,简直难如登天!
更何况当年闫豫离开娱乐圈的名声狼藉,他这次回来,她也是辗转看到报道才知道,唏嘘不已。
“听说豫娱乐正在筹拍新戏,闫豫大哥,你可是我和笙歌的偶像,一定要加油,我们都会看好你的。”
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却不多。
难得谭姿没有心思唇善,对于他这样过气的明星,还能给予这样的鼓励。
“那我一定努力。”
闫豫弯起唇,道:“有时间约上笙歌,我们一起吃个饭。”
“好啊好啊。”
谭姿立刻点头答应。
闫豫转身往外走,谭姿也一起走出玻璃门。
司机把车停在楼前,闫豫上车前,好像想起什么事情,不禁回过身又看向身后的女子,“谭小姐,笙歌是不是搬家了?”
“对啊,笙歌以前住的房子,房主把房子卖了。”
“你知道,她搬去哪里吗?”
“这个嘛……”
谭姿皱了皱眉,道:“她上次也没跟我说清楚,只说新租的房子环境很好,距离她上班也方便。”
闻言,闫豫眸光一闪,很快又重拾笑脸,“我知道了,谢谢谭小姐。”
“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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