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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珍瑶看着阿毛跑远,心情格外复杂。
这些年,她在上海生活着,不止一次见到在街边流浪的孩童,而那个时候,她从未将这些孩童看在眼里。
她早就习惯了。
可最近,她看了楼玉宇先生的新书。
书里的豆豆每天都在努力寻找食物填饱自己的肚子,是那么可怜,却又那么开朗,看着豆豆乐观地面对格外糟糕的流浪生活,她突然觉得自己总是因为一些小事不开心抱怨,实在矫情的很。
今天,她是和同学一起出来玩的,中间饿了,就买了两个包子吃。
包子的个头还比她想象的要大,还不好吃,她吃了一个就吃不下了,瞧见有个瘦骨嶙峋衣不蔽体的孩子站在旁边,突然想起豆豆,就把这个包子给了他。
结果,这个孩子朝着她跪下,给她磕了一个头。
她只是给了这个孩子一个她不要的包子而已……
“珍瑶……”
李珍瑶的一个同学带点迟疑地叫了她一声。
李珍瑶回过神,看向自己的同学:“珊珊,我想起楼玉宇先生写的《流浪记》了。”
“我知道。
看到那个孩子,我也想起来了。”
那个叫做珊珊的同学道:“我刚才有点反应不过来……我该去买几个包子给他的,一个包子哪里够吃?”
“他已经走了,我们以后再说吧。”
李珍瑶道,心情莫名地低落。
她的同学点了点头,突然道:“珍瑶,你说我们要不要在学校里筹集一些捐款,然后设法帮助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
李珍瑶一愣,随即道:“好主意!”
李珍瑶和自己的同学讨论起来,两人越说越起劲,最后竟是很快讨论出一个章程来。
她们这些能读书的女子,都是家里相对开明还很有钱的,而出生于这样的家庭,她们从小就学了很多东西,筹集捐款帮助流浪儿童这事,对她们来说做着一点不难,就是有点麻烦。
但她们不怕麻烦。
像李珍瑶一样,在看了《流浪记》之后,对流浪儿童心生同情的人有不少。
陈老板是穆琼的忠实书迷,《流浪记》这本新书,他自然也看了。
这书,是穆琼迄今为止写的三本书里他最喜欢的。
说来也怪,这豆豆每天做的事情,也不过就是找食物填饱肚子,都没干什么事儿,但他不知为何,就是看得很起劲很喜欢。
他甚至同情起那些流浪的孩子来。
他的西餐馆现在生意很好,时常有客人把食物剩下,以前这些他都是给员工吃的,吃不完就扔掉,可这几天,他将客人吃剩的食物收集起来,全都送去了租界附近的一个破庙里——在那个破庙里,住着好几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帮助流浪儿童的,还有郑维新。
看过《流浪记》之后,郑维新就带着自己的同学,收集了一些大家不要的旧衣服,拿去分给租界外的流浪汉。
很多人都开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可以帮助他人的事情,就连平安中学的学生,瞧见那些在外面流浪的孩子,也会给他们一些食物。
于是,阿毛在吃了那个女学生给的包子之后,竟然每天都能得到一点吃的。
他觉得最近的生活,美好地好像在做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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