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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琼熟练地给傅蕴安打下手,那些志愿者却有点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他们之中有几个人呆呆地站在旁边,都已经懵了。
穆琼其实也比他们好不了多少。
他上辈子看过一些非洲或者国内贫困山区的纪录片,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贫穷的人,其中有些甚至连干净的水都喝不到,但真的身处在这样的环境里,他还是被震惊了。
尤其是他很清楚一点,那就是这个村子里的百姓的生活,其实还算是好的,这个时候,很多其他地方的百姓,正在经历战乱。
那些人的日子,又过得怎么样?
穆琼都被震撼了,生活在在这个信息闭塞的时代,从小长在象牙塔里的志愿者们,他们受到的冲击有多大可想而知。
晚上排队的人到底还是不多的,忙到半夜,众人就能去睡了,而那个时候,穆琼注意到好几个志愿者的眼睛都已经红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早餐是白米粥、咸菜,还有切成小段的油条。
他们随意吃了点,就又忙了起来。
前一天来治病的,多是男人和孩子,就算有女人来,也只是跟着来的,但今天白天,有女人来了这里。
她跟一个女志愿者低声交流了一下,最后和玛丽医生,还有那个女志愿者一起进了一个房间,再出来的时候,穆琼就听到玛丽医生用法语道:“她的子宫已经完全脱垂,都从身体里出来了,她应该避免劳动,卧床休息……”
穆琼听懂了,看着那个带着锄头来看病,背上背着个一岁多的孩子,大概三十多岁的女人说不出话来。
他又能说什么?
他以为他刚穿来时,他们一家三口已经够穷了,可事实上根本就不是。
很多病,他们其实根本就没办法治疗,但那些来治病的人还是很感激他们。
他们的院子里,一直聚集着一大群孩子,这些孩子留着鼻涕,穿着破烂的衣服,鞋子也总是不合脚的,破的。
爱德华传教士会给这些孩子分糖,用极不熟练的中文向他们传教,而这些孩子拿了糖,就算听不懂,也一个个听得非常认真。
穆琼等人忙了整整一天,没有一刻空闲,不过相比于身体上的疲惫,他们更累的是心。
尤其是穆琼。
曾经有一个穆琼很崇拜的文学家、思想家,在这个时代弃医从文,因为他觉得学医救不了太多人。
穆琼能理解他。
他学医的话,以一己之力,根本救不了太多人,但他写文,却用文章唤醒了很多人。
只是,他跟这位伟人不一样,他来自现代。
他没有学过医,他对医学方面其实并不了解,但在现代耳闻目染,他知道很多对他来说是常识,对这个时代来说,却是先进的医疗知识的东西。
这天晚上忙完之后,穆琼在房间里打开了自己的笔记本。
他带了笔记本,带了两只钢笔,本是想要多看多记,收集素材好写自己的小说,但真的见识到农村的现状之后,他竟是不知道该写什么才好。
来治病的人,很多都是大老远过来的,他们得的大多都是慢性病,因为那些得了急性病或者严重的病的人,早就已经死了。
他在这里见到的老人,其实只有四十多岁,能活到五十岁,已经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他们住在林寿富的家里,林寿富每日都会设法买来鸡,或者肉给他们吃,但村里的孩子……捡了他们扔掉的鸡骨头啃,还完全没有觉得不对。
穆琼突然就理解这个时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哪怕失去生命,也要呐喊什么了。
他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但已经觉得冰冷刺骨。
穆琼想了很久,最后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我在百年后》五个字。
《求医》他还是会写的,但除了《求医》,他还想写点别的。
他上辈子,经历的到底太少,思想什么的,也就一直是他的弱点,他还不擅长写散文,写诗歌,他有的只是一颗装了很多知识,装了很多领先现在百年的知识的大脑。
而那些,他可以试着写出来。
已经来到了这个时代,已经见证了这个时代,他总要做点什么。
穆琼打算写一个民国人,穿越到了百年之后。
他在百年后见到了国家国家强盛,他见到了百姓安乐,他见到了老有所依,他见到了幼有所养。
在那里,人们兴许对医院诸多抱怨,但至少普通百姓不用担心自己得个阑尾炎,生个孩子就要没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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