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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月只觉得后脊背一阵发冷。
永安侯对河虾和蜂蛹过敏,这还是他查到的。
光是河虾就能让永安侯浑身起红疹,疼痒难耐。
再加上蜂蛹再再加上晚上走夜路还要被打一顿主子分明是想要了永安侯半条老命!
“王爷,可您跟着王妃走了,该是答应了王妃不再计较这件事的,您要接王妃回府,这么对永安侯会不会不太好?”
夜月发誓,他绝不是同情永安侯,他和夜冥不同,夜冥眼里,主子只要是威震四国,大杀八方的战神就可以,可他总觉得主子太冷了,还是有温度一点更好。
而王妃,似乎是让主子暖起来的唯一希望“本王的确答应了王妃,”
阎北铮忽然哼笑一声:“夜月,你觉得本王做了什么吗?”
“请本王岳父吃河虾、吃蜂蛹的人,是皇帝。”
“教本王岳父夜路难走的人要不然你来?”
夜月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望着阎北铮,这还是他们威风凛凛,嗜血阴寒的主子吗?不不不!
主子该是运筹帷幄、指点江山,睥睨天下怎么会用这种小心机?“那就你来吧,”
阎北铮下了命令:“打的聪明些,骨头不能打断,不能留下任何痕迹,重点打脸!”
他迈开步子,优雅的走远。
“别!
主子!”
夜月追上去。
“爷!”
“摄政王!”
“这任务太重要了,要不然还是让夜冥来”
盛云敬还是亲自到厨房安排午宴了,然而等他安排的妥妥的后,却被告知摄政王已经走了。
他站在厨房门口,打过盛锦姝的手掌微微颤抖起来。
以他商人的敏锐度,他觉得他得罪摄政王了于是,第二日,皇帝第一次赐御膳的时候,他看着面前一大盆的河虾,脸上满是笑,心里都是泪的吃了下去于是,皇帝赐晚膳的时候,他顶着一脸红疹子,再次面无表情的吃了下去于是,回家的路上,被套了麻袋打脸的时候,他不仅一声没坑,反而高兴的笑了几声。
摄政王没杀了他,那就是真的认他当岳父了。
他打了姝儿一巴掌,摄政王就对付了他一整天,摄政王是真的看上了姝儿!
以后,他的姝儿有摄政王罩着,谁敢欺负?谁敢!
还真有人敢!
盛蝶衣只安稳了两日,就跪在了孟秋雨的面前。
“姨母,我鬼迷心窍,抢了姐姐的男人!”
“我猪狗不如,辜负了姨母对我的照顾和期待!
“我该被千刀万剐,以偿还姨母对我的大恩大德,弥补对姐姐的亏欠”
“可姨母,您要相信我,我前日真的不是在拿孩子威胁您,我是真的真的羞愧不已。”
“姨母,我六岁不懂事的时候就到了盛家,是您一手将我养大的,你就算不相信我,也该相信您养大的孩子不可能那么坏啊!”
“姨母,我是看姐姐那样追慕二皇子您和姨父都纵着,我羡慕,我嫉妒,我以为我也可以那样去追慕男人是我错了,我不自量力,我不是盛家的亲生女儿,我不配拥有与盛家女儿一样的好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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