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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近半个钟,走至一开阔处,牧驻足远眺,山庄数目郁郁葱葱,一片的清新养目,我的心变得异常的安宁。
和牧之间的隔阂似乎也荡然无存。
牧转身向我,眼底一派清明,柔情似水:“尘儿,有你在身边真好,工作起来特别有干劲,想起你就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能这么顺利把海外这个烂摊子理顺,多亏有你。”
这句话在我们大学刚毕业工作的第一年,牧在信中也说过,恋爱中的人往往都如此,想起心爱的那个人,就会不由自主的嘴角上扬。
自那日麻将后,我有时想起一些牧对我的细节,也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心里暖暖的,这是不妙的兆头。
每次我思想飘忽的时候,我就会狠命敲自己的脑袋,不允许自己胡思乱想。
听牧如此说,我反射性地别过了头,很快又转回了头,嘴角挂着一抹笑容,转移他的话题:“今天的局面,是你努力的结果。
我也没有料到你会对分公司的情况这么了解,证据掌握得这么充分。”
牧笑笑道:“在正义面前,邪恶是无处遁形的,不管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很难有人能逃出我的法眼”
。
我禁不住呵呵笑起来,牧也跟着笑了。
我笑他:“做销售的处处有潜规则,哪里分得清正义与邪恶,要说邪恶,你属世界之最”
。
自回国后,和牧聊天少有的轻松,仿佛当年阳光下的那个牧,脸上经常有灿烂的笑容,可以渗到人的心里去,在外人面前牧不苟言笑,独独对我,笑得晴空万里,阳光灿烂,那时的幸福,大片大片的,可最终是稍纵即逝了。
以前牧常说我是他的阳光,不知分开的十年,牧的世界是否还阳光灿烂,谁又成了牧的阳光?
一瞬间,我似乎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好一会儿,才发现,我似乎出神过头了。
牧却有意无意的笑道:“那天酒店,我本想和你一起吃完早餐后,送你回来的,没想到你一早就走了。”
我的脸突然感到一股热度上升,直冲头顶。
我扭头就跑,牧大步追了上来,直囔囔:“我是说那里的自助早餐很好。
我没理他,牧继续说:”
尘儿,你脖子上有块红印,你昨晚去刮痧了吗?”
我停步,无意识的摸了下脖子,牧大步欺了上来,手摸下我右侧脖子,说:“就是这个位置。”
未等我反应,牧低头短而有力的吮了一口,抬头之际笑道:“尘儿,还是原来那个尘儿,只要一小口就有红印了,一个礼拜都不会消了。”
我错愕,慌张的环了下四周,还好,没有熟悉的人。
我用鞋跟踩了牧一脚道:“姜一牧,你太过分了。”
牧吃定了我似的,伸出他的脖子,指着显眼处说:“反正我也是刮痧型,你咬我一口,咱们算扯平,反正你以前也经常干这种事情。”
面对如此“无耻之徒”
,我只有落荒而逃。
身后却是牧爽朗帅气的笑声。
我和牧都属于“刮痧型”
,身上常有清淤,经常不知道哪个地方哪个时候磕着了撞到了。
但凡只要有亲热的举动,身上就很容易有印子,像刮了痧似的,至少要一周才能消除掉。
记得和牧在岗顶酒店第二次亲热时留下的印子,欣当时看到我就一脸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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