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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布上的水被快速蒸发的时候,会带走银水壶上的热量,继而让水壶里的水变得冰凉。
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下,就算云初头顶上有一个遮阳棚子,从地面上反射上来的热,依旧会让人苦不堪言。
娜哈抱着冰凉的水壶痛饮,如果云初没有记错的话,这是这个孩子今天喝的第三壶水了。
喝了三壶水,娜哈却没有半点尿意,云初喝了两壶水,同样没有任何的尿意,只是觉得口干舌燥。
云初空闲的骆驼比较多,所以,有两头骆驼专门负责给他驮水喝。
这才能支应他跟娜哈两人近乎豪奢的饮水。
事实上骆驼背上的水被大太阳烤了三天了,因为装水的口袋是羊皮口袋,就根本谈不到口味。
老猴子自从发现云初往他跟娜哈喝的水里放茶叶沫子跟蜜糖,还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让水变得清凉可口,基本上对云初就没有什么好脸色了。
敬畏天空与大地,这是老猴子这个西域人烙在骨子里的印记,他坚持认为,既然到戈壁滩上旅行,那么,受苦也是旅行的一部分。
云初不这样认为,坚持认为,只要有足够大的本领,即便在地狱里,也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老猴子还想争辩的时候,云初把老猴子珍贵的葡萄酒装在银壶里给他弄得冰凉之后,老猴子就不再说云初了,在喝光了冰凉的葡萄酿之后,还自己偷偷地用麻布包裹上银壶,用力地摇晃。
结果不好,他用的是干麻布!
没有水,就没有蒸发带走热这个反应,他这样做只会让他的酒变得更加燥热。
戈壁走到尽头的时候,眼前就是连绵起伏的沙海。
戈壁就是沙漠的前身,所以,沙漠总是匍匐在戈壁身上,最后一点点的把戈壁给侵吞掉。
如果说,戈壁是地狱的话那么,沙漠就是地狱的最深处。
在沙漠里走了两天之后,终于要攀爬高大的沙丘了,丁大有的队伍里开始出现了力竭而死的牲畜。
云初携带的大轮子牛车,此刻也卸掉了轮子,让骆驼拖拽着车板前行。
就在每个人死气沉沉的跟沙漠较劲的时候,丁大有却下达了从现在,由首领开始守夜的规矩。
云初是娜哈的首领,老猴子是胡商们的首领,丁大有以及两个校尉,一个参军是府兵们的首领,所以,在进入沙漠第二天之后,他们就成了守夜人。
白日里的沙漠艳阳高照,酷暑难当,夜晚的沙漠却寒风刺骨,冷彻心扉。
丁大有一边烤着火,一边用刀子削一根风干的羊腿吃,老猴子也拿着一根风干的羊腿一边费力的吃着,一边等待丁大有开口勒索他。
云初把一个小锅子架在火堆上,给娜哈煮着她喜欢的干菜牛肉羹汤,因为牛肉是风干的,想要煮成湖湖很难,不过,云初就想听丁大有如何勒索胡商,就不怎么在乎时间了。
丁大有长时间的沉默,只顾着烤风干的羊腿吃,似乎对即将离开沙漠这件事不怎么在意。
于是,老猴子瞅着被风吹得胡摇乱晃的火堆道:“按照规矩,两成货物归保护者。”
丁大有牛铃一样大的眼睛看了老猴子一眼,依旧不作声,只是在啃咬羊腿的时候更加用力了。
这应该是一种很高明的谈判法子了,当然,也有可能是丁大有不愿意谈判,准备连锅端着吃,不给别人留一星半点的汤喝。
老猴子也不动声色,他好像很明白自己如今处在一个弱势地位上,又道:“三成,不能再多了,超过这个数我宁可现在就带着驼队走。”
丁大有瞅瞅剑拔弩张的胡人跟全力戒备的府兵,终于开口道:“四成吧,这还是看在你提供了佛陀脚印的消息的份上。”
老猴子点点头,那些原本已经把刀子都抽出来的府兵们就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
胡人们见老猴子似乎跟唐人商量好了,也就放松了戒备,营地重新变得热闹起来了。
丁大有又道:“缀在我们后面的那些人如果在我们离开沙漠之后,还不离开,我就杀了你,再杀了那些人。”
老猴子摇摇头道:“那些不是我的人,他们的目的是你,准确的说是佛陀的脚印。
沙漠作战对你们唐人不利,在这里,你们倚重的战马没有战力,那些沙盗们熟悉这里的每一粒沙子,将军一定要小心了。”
丁大有冷笑一声道:“你们现在立刻滚出老子的营地,天明之前,如果没死,我们再说回玉门关的话。”
老猴子好像早就料到这个结果,没有争辩,就带着胡人们去了另外一个沙丘的迎风面扎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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