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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正冥出生于一个武将世家,祖祖辈辈都把鲜血洒在边疆,对魏国忠心耿耿,日月可鉴。
幼时,他的祖父、父亲、叔叔、伯伯,均在一场大战中败亡,究其原因却并非指挥失利,而是四周的友军对他们的求援故意置之不理。
他们率领十几万人马与异族几十万联军在大草原上鏖战,最终死得一个都不剩,尸体还被砍成一堆堆碎肉,喂给关外的狼群。
战败的消息传回魏国,当时的君主假模假样地掉了几滴眼泪,又赐下几匹锦缎,乐正家族被援军背叛的事就这么了结了。
他们死得宛如地上的泥土,除了让别人垫脚,竟没有一点价值。
若不是此后继任的那些将领一个都不能打,而异族大军连年逼近,且逐步深入中原腹地,嫉贤妒能的魏国皇室绝不会重新启用乐正冥。
他就是在这种被迫害、被倾轧的环境中长大的,对魏国实在谈不上忠诚,却不得不忠于这片土地。
他想要守护这方世界的心仿佛生来就已存在。
也因此,当羯族大军浩浩荡荡袭来时,他其实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唯一能令他牵挂的大约只有那只狡猾的卷毛狐狸。
他怜惜对方尚且年幼,所以远远把人送走。
他想让小卷毛带着自己这份好好活下去。
然而这场战斗的结果却完全出乎了乐正冥的预料。
首先,他活了下来;其次,他的绝大多数士兵也活了下来;然后,他们还取得了极大的胜利,把八万羯族人杀得片甲不留。
但他却不知道小卷毛会在哪里下马,若是他们路上遇见羯族十万大军……
这样一想,乐正冥的心脏就似炮烙一般烧灼起来。
他草草清点一下战场,然后举起大刀高喊:“将士们,随我包抄管城!”
大伙儿早就在刚才酣畅淋漓的对战中杀红了眼,正是气势最为高涨的时候,于是纷纷嘶吼响应:“包抄管城,把羯族人全都杀掉!
杀杀杀!”
连着三个“杀”
字激红了所有人的眼睛,他们勒紧缰绳,在各个副将地带领下快速向管城进发。
乐正冥跑在最前头,英俊的脸庞笼罩着一层寒霜,目中更是不断闪烁着焦急、愧悔、懊丧、恐惧等情绪。
若是早知道这场仗能打赢,他绝不会让小卷毛离开。
如果小卷毛在途中遇见羯族人,出了什么意外,自己该怎么办?
一幅染血的图景在乐正冥脑海中展开,让他双目赤红,心脏暴裂。
他不断夹紧马腹,催促马儿跑得快一点,再快一点……
下一瞬,他睁大双眼,愣在当场。
只见前方的山道旁站着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穿着普普通通的麻布衣裳,打扮得像平民百姓,一头带着微微卷曲度的长发却随意披在身后,被风吹得四散,狭长上挑的双眼亮得宛若天上寒星,殷红嘴角还勾着一抹惬意的弧度。
这样一看,他却完全不似普通人,倒更像是山中的精怪。
面对几万大军的来袭,他竟全然不避,甚至还好心情地挥了挥手。
看见这张熟悉的脸庞,乐正冥差点落下泪来。
那是小卷毛,让他掏心掏肺,牵肠挂肚的人!
乐正冥越发快速地冲过去,跑到近前伸出手臂,轻而易举便把少年捞上马背,带着继续往前奔袭。
跟在后头的将士全都惊呆了,却没有时间询问少年的身份和将军反常的举动。
“你没走?”
乐正冥在迅疾的风中询问。
“我说过,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庄理侧坐在爱人怀中,用细长的指尖轻轻拉开自己衣领,露出半截印着点点红梅的肩膀,似笑非笑地问道:“我们都已经这样了,难道你想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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