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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八十七章金蟒救主
侍在端虽然没有完全释放,可他知道自己不能要得太多。
他以为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下降,可事实并非如此,晓姿虽然能让自己释放,但并不是深度释放,他的身体,总有隐隐的不满足。
看着晓姿沉睡在怀里,侍在端觉得自己应该转移一下自己的兴趣,多工作、多看书,把精力分散到做事上去,就不会身心不一地老是想着女人的身体。
这一晚上,他要了三次,直到晓姿晕到自己的怀里。
已经有些天没有看《秘术》了,里面的有些东西,他读了不下几十遍,仍然不解其意。
他知道,看书不能只揪着一个问题,而是要通读全篇,把每一句话都读懂解透,如果哪个地方卡了壳,证明有些地方还没有真正读懂。
每次做完事后,他的精力似乎越发旺盛。
那本《秘术》,他已经背了下来,从头至尾一句一句地出现在脑海里,越想越有意思,越想越通透。
不知不觉,他有些疲惫,便合上了眼睛。
正在似睡非睡的时候,却突然听到院子里“咚”
地一声轻响。
自从按照书上的吐纳方法呼吸以后,他发现自己的耳朵灵敏了许多,一些原本不太在意的轻响,很容易就能听到。
他马上坐了起来,透过厚厚的窗帘,看到了一个人影站在墙根下。
他可是第一次看到贼,小时候听说谁家谁家进贼了,看到大人们吓得要死的样子,对贼这种生物产生了极为强烈的不满。
“哈,真有胆儿肥的!
敢进我的家,真是不怕死!”
侍在端心道。
透过窗帘的缝隙,可以清晰地看那个贼在院子里快速的移动。
看来这人身手还算不错,是练过的,不但是练过的,而且还是个惯偷,看看人家那移动的脚步,跟电视上演的古代侠盗一个姿势,挺专业的吗。
很快,那个贼来到了门前,侍在端已经看不到那个贼的行动了,干脆倒了下来,听着贼人拨拉门栓的声音,他决定跟这个贼开个玩笑。
他记得小时候听人讲过一个故事,说有个笨贼到人家里偷粮食,被男主人发现,男主人没有吱声。
那个笨贼把自己的棉袄铺到了地上,想要用棉袄兜一些粮食。
男主人趁贼不注意,把那个贼的棉袄提溜到了炕上。
女主人被惊醒后,问男人说是不是进贼了,男人说没有,夫妻俩一直在讨论有没有进贼这个问题,那贼搭话了“没贼?没贼我棉袄哪去了?”
他喜欢这个故事,喜欢这男主人的幽默。
他今天就要跟这贼开开玩笑。
如果他能够预料到这个想法带来的后果,他肯定会在第一时间起身,把这个贼逼走。
听到贼已经进屋了,侍在端悄悄坐了起来,他不想把战场放到这个房间,晓姿还睡着呢,如果让她受了伤,那他万死难辞其咎。
贼摸进屋里,径直向妖妖的小屋走了进去。
那间屋子的炕洞里,放着从云台上带来的所有财富,之所以让妖妖住在那间屋子,就是让她来看守那批金银财宝。
文案废,总结最重要。感情戏占比不算大,叙事流水账,女主玛丽苏加三观不大正,看的下去看,看不下去咱好聚好散。基础世界观群魔乱舞,原作在我这都被粉碎成渣了。时间发展极度缓慢,cp不定,结局大概没有。朝仓千夏,现年十七岁,在以往的十多年中,一直认为喜欢自己的人,是看脸下饭的。可饶是如此,每当有人和她告白时,她总是会觉得很开心,并且在表示感谢后拒绝掉。我想让所有我曾遇到的故事都能因她的加入拥有一个勉强算得上圆满的结局,可写到现在,我想看她自己走向属于她的结局,不管是好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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