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巴里特看着跪在他面前,眼里满是乞求神色,不住的用通用语说着“我投降”
的熊地精,心里不由得感到有些好奇。
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警惕,这只熊地精还是颇有些身手的,如果换做那些身手普通的冒险者的话,还真对付不了。
巴里特把‘钢铁新娘’架在了对方的脖子上,闪着寒光的剑锋使后者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下。
周围那些已经所剩不多的绿皮小家伙们,看到它们所仰仗的这只壮硕的熊地精被打败,便立刻扔下手中的武器(树枝、大棒等),尖叫着跑散了。
只剩几只胆子比较大的还在远处的橡树后面,不时的探出半个头来,观察着事件的发展。
“你居然会说通用语?”
巴里特绕着这只熊地精走了一圈,手里的佩剑也从熊地精的脖子上绕了一圈。
“是的,大人。”
熊地精表情惶恐的回答,“除了通用语和地精语言,我还会少量的兽人语。”
它的通用语说的十分流利,还带有一种狮鹫王国南部地区特有的卷舌音,“你还会说兽人语?说两句来听听。”
熊地精面有难色,“Gar'mak(苦难)”
它说完一句后,又低头思考了半天,“Lok-Narash!(拿起武器)”
它又憋出来一句。
看来确实是少量,换句话说,它只是懂得兽人语中的几个词汇而已,巴里特在心里想道。
他自己也会说部分兽人语,简单的交流不成问题,还会不少挑衅和咒骂时才会用到的词语。
“谁教你的这些?”
巴里特又问。
于是,这只跪在地上的熊地精,用了一顿饭的功夫将它自己的过往经历简单的讲了一遍。
呵,居然还是个前同行,这使得巴里特对眼前这只熊地精产生了少许好感。
他回忆了下,几年前似乎隐约曾听猪湾的其他人提起过,有一支带着熊地精的冒险者队伍进了迷雾森林,但‘狩猎号角’这个名字在猪湾中却并不出名。
那应该是一支来自狮鹫王国其他地区的冒险者队伍,想去迷雾森林中碰碰运气。
听这只熊地精的描述,‘狩猎号角’这支冒险者队伍应该颇有些实力。
他们去过很多地方,完成过很多困难的任务,这使得他们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
因而‘狩猎号角’在去迷雾森林时,没有请向导,也没有和其他团队合作,就这样自己冒冒失的进了森林。
这样的队伍不在少数,总有很多冒险者团队对自己的实力过于自信,却在迷雾森林中碰个头破血流,巴里特摇了摇头。
为‘狩猎号角’这个消失的冒险者队伍默哀了一次心跳的时间后,巴里特开始思考如何处置眼前这只熊地精。
杀,还是不杀?他的心里有些犹豫。
一般情况下,巴里特对于这种异族,都是一剑杀掉了事的,但是眼前这只熊地精居然会说流利的通用语,比法师调教出的食人魔莫格洛克说的都好,显然当初那个马戏团的老板为了训练它肯定费了不少精力。
而且它还当过冒险者,这段经历不可能造假,巴里特在冒险者这个群体中,是老手中的老手,他能从那些细节判断出,这只熊地精并没有欺骗他。
更为关键的是,它对‘玉米村’的抢劫谨守着底线,没有闹出人命,而且这只熊地精已经扔下武器跪地求饶了,巴里特虽然不是骑士,但也不习惯在这种情况下出手。
他更喜欢在战斗中结果对方,按那个侏儒刺客的说法,是赐予对方慈悲。
在武器相交时,无论使用何种卑劣的手段,他都心安理得,但现在......
在中药店呆了几年,说说那些诡异中药材这些年,总有人质疑中医的真实性。楼主在中药店呆了好几年了,接下来就说说见过的诡异神奇甚至恐怖的事。你们真以为,药材就是些虫壳草根么?你们真的以为,中医就是把脉,问诊啥的就行了么?你们真的以为,中药都是给活人用的?...
温诺以为爱一个人是无条件相信这个人,但有一天她被设计,爱便如烟花,眨眼即逝。沈世霖说温诺,你背叛了我,你就该接受我的惩罚。自此,三年时间,温诺活在了地狱,她再没有爱,只有麻木。不想,一个可爱的孩子突然出现,带她走出灰暗,看见光明,然后温诺看见从阳光下朝她走过来的傅庭琛。他说女人,谁准你和别的男人结婚?…...
再一次出任务时,遭遇僵尸袭击,中途被自称是女主前世丈夫的道士所救,从此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9o9年,庞大的亚东帝国仍旧风雨飘摇,黄龙旗下,权力的宝座正摇摇欲坠。这一年,宣统改元,摄政王监国。这一年,皇家禁卫军成立,晚清中国最精锐的6军肇始,马克沁机枪喷出的烈焰弹雨震惊国人。这一年,中华版图还是秋叶海棠,从库伦到唐努乌梁海,喀尔喀的骑兵如壁垒般抵挡着沙俄东扩的狼子野心。这一年,清朝仍是亚洲第一大国同样是这一年,孙大炮还在旧金山募捐,袁宫保还在洹上村垂钓,宣统帝还没有断奶,一个心自现代的帝国将星却已经将晚清政局搅翻了天,施云布雨,阴谋阳策,是扶摇直上,还是问鼎大权?叶开爱新觉罗良弼磨了磨指甲,无声笑笑咱么还是觉得把东西握在手心里实在。(轻yy,软架空,权谋文)...
在穿越到同样不敢扶摔倒老人的平行世界后。原本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风满楼,突然向一切恶势力与不公宣战,化身热血青年。唉没法子啊!系统说如果想兑换绝世武功横行天下,就必须行侠仗义,当个热血青年!展开收起...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