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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七七在财哥身边待了小半年,还跟着去了财哥的老家,一个偏僻落后的山村,财哥是这个山村的英雄,每次回家都受到全村乡民的热烈欢迎,就像迎接荣归故里的大老板一样。
在港城凶神恶煞的财哥,对村民却很和蔼可亲,从进村起,脸上一直带着亲切的笑容,还随手抱起一个小男孩逗弄,让手下拿糖出来分给村里的小孩们吃。
“阿财回来啦,晚上去我家吃饭!”
“去我家,上次去的是你家,这次一定要去我家吃,过年杀的猪我都做了腊肉,舍不得吃,留着等阿财回来吃呢。”
一个矮矮瘦瘦的男人急切地说着,还去拉财哥的手,特别热情,段七七注意到,这个瘦小男人是残疾人,走路一瘸一拐的。
财哥笑得眯了眼,一手还抱着小男孩,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并不怕生,大眼睛乌溜溜地转,特别可爱。
“好,今天去七哥家吃饭,好久没吃七嫂做的菜了。”
财哥一说完,瘸腿男人特别开心,乐颠颠地跑回家准备饭菜了,其他村民酸溜溜地说着闲话,觉得财哥厚此薄彼,不去他们家吃饭,就是瞧不上他们。
“一个个来,这次我回家要住一段时间,有的是时间吃饭。”
财哥很好说话,也特别享受被乡亲们众星捧月的感觉。
这么一说,村民们都满意了,纷纷说自家的腊肉最香,还有腊排骨,都是特意给财哥留下的,在这种穷困山村,腊肉就是最体面的菜肴,村民们自己舍不得吃,却留给财哥吃,显然他们把财哥当成了最敬重的人。
有人注意到了一声不吭的段七七,这些日子跟着财哥,段七七气色好了些,还长了个子,比以前更漂亮了,村民们看得羡慕不已,财哥每次回家带的女人都不一样,但有一点却一样,女人都很漂亮,是他们做梦都不敢想的仙女,可财哥却一年换好几个,真有本事。
“阿财,这回的媳妇最漂亮。”
有个男村民小声说着,还挤眉弄眼的,他年纪和财哥差不多,是财哥的发小,关系很亲密。
财哥朝段七七看了眼,神情得意,他现在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比古代的皇帝都舒服,就算明天被警察抓走毙了,他这半辈子也值。
不过段七七他还没腻,这女人不仅漂亮,还风情万种,他都有点吃不消,手下那些兄弟都馋的很,可财哥却没松口,他自己还没尽兴呢。
段七七跟着财哥在这个山村住了下来,她很守规矩,从来不去别人家串门,也不和人聊八卦,一心一意地服侍财哥,这点让财哥特别满意,他以前的那些女人,没有段七七漂亮,也没有段七七守规矩,所以他很快就腻了。
在山村住了一个月,财哥从来没在家里吃过饭,他家只有个老娘,管不了他,不过财哥还算孝顺,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土匪,是个十分矛盾的个体,对外狠毒无情,杀人如麻,可在家乡却和善可亲,热心仗义,谁家有困难都会帮忙。
就比如那个瘸腿的七哥,因为身体残疾,干不了重活,家里很困难,财哥替他出钱盖了新房,像这种事很多,几乎每个村民都受过财哥的恩惠,所以他在村里威望很高,村民们都以他为荣耀。
财哥在外面的营生,村民们一知半解,不过也有知情的,毕竟财哥的手下都是同村人,纸包不住火,肯定有人会吐露些风声,但村民们不在乎,他们甚至觉得,有钱人钞票那么多,分点出来给穷人花天经地义,那么多钞票难不成还带进棺材里?
在老家待了一个月,财哥也腻了,他习惯了灯红酒绿的生活,能待一个月已经是极限了,但港城暂时不能去,吴德现在跟疯狗一样,四处找他,他回老家也是为了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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