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再见!”
我眼前的田小宝欢欢快快的说了一声,然后迈着十分轻快的步子朝着她家的方向走了过去。
我呆呆的看着她的背影,看着她那轻盈的脚步,足足愣了一分钟。
在我愣了一分钟之后,我发现自己还是没有将其中的关系理顺,大脑中依旧混沌一片。
最终,我摇了摇头,并且嘴角也露出了一些笑容。
不是吗?不管什么原因,化干戈为玉帛,总是一件好事。
这个田小宝原本我以为会是我的敌人,是没想到她现在竟然对我如此亲近起来。
这种情况虽然让人感到费解,但是毕竟是一件好事。
想通了这些之后,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这人与人之间的心思还真是难以猜度。
想到这里,我抬起头来。
直到头顶上那温和的日光,想到林森今天几乎是一个人在田地里孤零零地劳作的时候,就觉得有点对不起他来。
想到这里,我便加快了脚步,朝着我们自家田地的方向快速走了过去。
我们和田小宝家的矛盾就这么轰轰烈烈地过去了。
在这之后,我和林森更加辛苦的劳作,为了那十担粮食。
但是我们的心情也并不差,因为,我们的丰收与富足完全可以担负这一笔开销。
在这之后,我和林森并没有改变每天晚上在这邻里四处散步的习惯。
我朋友一家也依旧没有改变他们那懒散的生活习惯。
只是每当我们路过鹏鹏家的时候,他们总是热情的招呼我们进去坐坐。
并且,在一些偶然的时候里,在这村子上的小路中,我们也会碰到鹏鹏和聆风,当然这几率已经是小得不能再小了。
而对于田小宝一家,今后的一段日子里,他们的行为倒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原本我以为他们也会像聆风一家一样热情的敞开他们原本紧闭的大门。
但是我想错了,田小宝一加一就如同往常一般,大门紧闭。
如果不是那一天,我和聆风曾经敲开他们家的大门,我甚至会怀疑,这屋子里到底有没有住过人?
在田小宝和我分别的一开始的那些日子里,我每每在家中总是做好了田小宝前来拜访的准备,然而就这么等了好些日子,田小宝连到我屋子门前的影子都没出现过。
因此,就这样过了一阵子之后,我渐渐地将这件事情给忘记了。
不过,在这些日子里,尤其是在夜晚,我倒是经常听到一些狗不远的地方叫唤。
对于这村庄里有养狗的现象,我还是比较适应的。
我记得在无数年前,当里尔村人丁兴旺的时候,当时村子里养一条狗。
是的,就养了一条狗。
这条狗几乎是村子里所有人的宠物,并且它也将村子里所有的人当成主人。
我们都很喜欢它,因为它全身的毛皮是黄色的,在它年幼的时候我们都称呼他为小黄,自然到了它壮年的时候就变成了大黄,而老了,当然自然是老黄。
那大黄狗作为小黄存在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多的记忆。
我在农村,参与了一场特殊的闹洞房事件,然后,我得到了一个绝美的鬼妻活了二十多年,我才发现,原来我是个半阴半阳之体,为了跟我的老婆杨雪,永远生活在一起,我不得不面对各方面的妖魔鬼怪,跟这些邪恶的势力,进行殊死斗争。...
...
这就想走,你以为我是这么好打发的?顾然然酒醉,稀里糊涂强睡了个男人,没想到对方摇身一变,竟成了自己前男友的大哥,更是整个江城位高权重,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她被逼嫁给五十多岁的老头做续弦,危难时刻,他从天而降。嫁给我,我让你做厉太太,敢欺负你的,提头来见。被他拐进民政局扯了证,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横行整个江城了,没想到一转身就被吃了个干干净净。厉景琛,你大爷的,说好同房不同床的,你为什么要对我做那种事。你是我明媒正娶的老婆,老公宠老婆,天王老子也管不着。谁让自家老婆这么美味呢,让人早已食髓知味,百尝不厌。...
一觉醒来,张启阳发现自己正在我是歌手的踢馆赛现场。他居然成了这个位面的华国首富之子!他的前身,离经叛道,酷爱摇滚。他宁愿做一个三流的摇滚明星,也不要继承他老爹的千亿家产。在公众眼里,他是一个靠着老子才混出名的纨绔子。没有人在乎他的才华,更没有人欣赏他的音乐。大家津津乐道的,永远是他的无脑放炮和喷人。一直到那晚我是歌手的踢馆赛...
武秦帝国崛起的巨浪中,庙堂巨擘丧命的险局里,林半楼的残魂得到了新生的机会。以武证道踏压万族,修仙紫府超级变异,通天武魂威震八方。登仙武府中上演逆袭,乱世争霸中搅动风云。(原创作品有万化风流神印遮天龙象神皇,请支持收藏新作武炼仙尊)...
天下苍生,谁主沉浮?看凡间一个蝼蚁如何成长,吞天诛地,如何一步步打开仙界大门,成为仙界至尊,打开神界之门,成为神界之王。(七月份每天更新一万字,一年半完结此书。请放心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