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捕蒲泰看每个人的兽皮袋都鼓囊囊的,宣布道:“好了,现在我们有了松胶,就可以去捕捉独角鳞马了。”
独角鳞马是一种杂血凶兽,当初叶羲从勇那儿喝的第一口凶兽血,就是独角鳞马的血。
它是很多部落喜欢捕猎的凶兽。
因为一般凶兽即使带了杂血这两个字,依然很凶残,战斗力极高,一个弄不好,即使是二级战士也有可能交代了。
而独角鳞马的战斗力相对于其他杂血凶兽就弱多了。
但它们平常独来独往,来去如风,很难捕捉到生活痕迹。
只有当雨季到来前的一个多月,因为要迁徙,所有的独角鳞马都会渐渐汇集到一起,才比较容易被发现。
蒲泰带领大家开始在森林中寻找它们的踪迹。
大约找了一个钟头,终于在一片果树林中发现了它们——有四头独角鳞马在果树林中嬉戏,低头吃草。
独角鳞马头顶长着尖利独角,全身覆盖着雪白鳞片,阳光下,鳞片闪闪发亮,美丽异常。
狩猎队这么多人过来,这几只独角鳞马当即发现了动静,但因为离得比较远,它们也没有在意,权当没看见一般,继续进食玩耍。
蒲泰打了个手势,示意所有人放轻脚步,不要惊动它们,千万不能让它们感觉到杀气。
独角鳞马异常警觉,速度极快,如果跑起来,所有人都追不上。
蒲泰观察了下四周,发现有一块很大的岩石可以掩藏踪迹。
他让其他人都等在后面,让骆等四名战士跟随自己上前,偷偷藏在岩石后面。
把自己兽皮袋中的松胶全倒在岩石旁边的草地上,然后放轻呼吸开始等待。
狩猎向来是一项需要耐力和毅力的活动。
独角鳞马嗅觉敏锐,松胶气味清香,这么大一堆松胶摆在那里,它们不可能闻不到。
但它们就像没有发觉一般,依然自顾自地嬉戏玩耍。
叶羲他们退得很远,远到无法透过层层叠叠的树木看到蒲泰那里的情况。
只能听那边的动静,来知道蒲泰他们还没有动手。
蒲泰几人背靠在岩石上,握着武器,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好像已经睡着了一般。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有一只独角鳞马终于忍受不了松胶的香气,踢踢踏踏地走到附近。
以它的嗅觉,自然可以闻得到那岩石后面,蒲泰他们的气味。
可松胶对它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而且它自觉速度快,到时候吃了就跑也来得及。
独角鳞马低头吃了第一口松胶后,立马向后急退。
岩石那里一片平静。
松胶气味清香,入口柔韧,独角鳞马咀嚼完,忍不住再次上前凑头吃了第二口,然后向后退。
接着是第三口、第四口。
在它第五次过来吃松胶,低头的一瞬,岩石背后,蒲泰和骆等四名战士睁开眼睛像猛兽一般迅猛地扑了上去。
独角鳞马想要逃跑却晚了一步,被他们压在身下,仰头嘶鸣着,拼命挣扎。
另一旁,见同伴被抓,其它三头独角鳞马低下头,把独角对准蒲泰他们,用前蹄刨着土,摆出攻击姿势。
远处叶羲他们听到动静,知道蒲泰几人动手了,连忙握着武器冲过来。
那三头独角鳞马见他们人多,气势弱了,虽然独角还是对着它们,但四只蹄子已在向后退。
独角鳞马毕竟是杂血凶兽,力气极大,拼命挣扎之下,就是四名战士一起压制,也略感滑手。
蒲泰拔出短刀,对准独角鳞马的脖子,就是深深一刀!
我在农村,参与了一场特殊的闹洞房事件,然后,我得到了一个绝美的鬼妻活了二十多年,我才发现,原来我是个半阴半阳之体,为了跟我的老婆杨雪,永远生活在一起,我不得不面对各方面的妖魔鬼怪,跟这些邪恶的势力,进行殊死斗争。...
...
这就想走,你以为我是这么好打发的?顾然然酒醉,稀里糊涂强睡了个男人,没想到对方摇身一变,竟成了自己前男友的大哥,更是整个江城位高权重,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她被逼嫁给五十多岁的老头做续弦,危难时刻,他从天而降。嫁给我,我让你做厉太太,敢欺负你的,提头来见。被他拐进民政局扯了证,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横行整个江城了,没想到一转身就被吃了个干干净净。厉景琛,你大爷的,说好同房不同床的,你为什么要对我做那种事。你是我明媒正娶的老婆,老公宠老婆,天王老子也管不着。谁让自家老婆这么美味呢,让人早已食髓知味,百尝不厌。...
一觉醒来,张启阳发现自己正在我是歌手的踢馆赛现场。他居然成了这个位面的华国首富之子!他的前身,离经叛道,酷爱摇滚。他宁愿做一个三流的摇滚明星,也不要继承他老爹的千亿家产。在公众眼里,他是一个靠着老子才混出名的纨绔子。没有人在乎他的才华,更没有人欣赏他的音乐。大家津津乐道的,永远是他的无脑放炮和喷人。一直到那晚我是歌手的踢馆赛...
武秦帝国崛起的巨浪中,庙堂巨擘丧命的险局里,林半楼的残魂得到了新生的机会。以武证道踏压万族,修仙紫府超级变异,通天武魂威震八方。登仙武府中上演逆袭,乱世争霸中搅动风云。(原创作品有万化风流神印遮天龙象神皇,请支持收藏新作武炼仙尊)...
天下苍生,谁主沉浮?看凡间一个蝼蚁如何成长,吞天诛地,如何一步步打开仙界大门,成为仙界至尊,打开神界之门,成为神界之王。(七月份每天更新一万字,一年半完结此书。请放心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