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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鬼上身啥的,倘若她学有所成却被附身,到时反噬偶像岂不是添麻烦?
偶像是对自己狠,对身边的人一直口硬心软。
她这小有所成的助理一旦被附身,完全不懂超度、和收伏妖魔鬼怪的偶像能拿她怎么办?是置于死地,还是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助理跑下山到处为所欲为?
“相反,如果我是普普通通一凡人,就算被附身也不成气候,阿桑逮我那是轻轻松松、轻而易举的事,你说对吧?”
兰秋晨摆道理说。
莫拉:“……”
确实有道理,但麻瓜的道理往往都是偷懒或认怂的借口,它不予置评。
“你想多了。”
桑月的声音传入空间。
莫拉从不跟麻瓜讲道理,因为麻瓜的道理有很多,它讲不过。
所以,在兰秋晨侃侃而谈的时候,它直接把她的话传给正在外边尝试修理屏幕的桑月。
听到她的声音,兰秋晨就像一名偷懒的员工被老板逮个正着,心虚地耸肩缩脖。
“你炼得再好,始终是凡躯,引气入体也不过是修内力真气。
而我修的是灵力,是魔力。
我是凡躯,可莫拉在西方与诸多巫师灵魂融契,获得她们一半的魔力……”
她目前并不知道魔力与灵力的真正区别,故把两种力源视作同一种法术能量。
莫拉与庄园空间灵魂融契,而她是空间之主,魔力共享之下,她亦等于拥有巫师的一半体质及天赋。
一般情况下,物理攻击略逊于魔法攻击。
就算兰秋晨真的被恶灵附身,若桑月打不过,身边还有莫拉相助,打她一个凡人绰绰有余。
“阿晨,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你我有缘相伴走了一段,不定哪天就分道扬镳了。
我能给你的东西不多,你能拿到多少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自己没什么钱,唯有空间里的灵气最多,要不要就随便她了。
正如她迫切自创修炼的方法,是认为自己迟早要和莫拉分开的。
没有生灵不热衷自由,它现在不想,不代表以后的想法依旧。
来去都是缘,宜好聚好散。
“哦,哦,我这就炼。”
偶像正儿八经地说话,让兰秋晨不敢再用嘻嘻哈哈的态度来应对,连忙盘腿坐好调整呼息,然后摆出开窍的姿势继续引气入体。
莫拉:“……”
果然是一物克一物,它要是有主人这口才和气势就好了。
每次跟历任主人讲道理,讲不过的是它,讲得过但妥协的依然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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