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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不得不承认,司马莞笙真的是那个让他一见便心生爱意、魂牵梦绕之人。
可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美色更应如此。
“小姐请留步!
博仲有些话想对小姐说。”
冯博仲见司马莞笙欲匆匆离去,急言。
司马莞笙闻言,眉头微皱,无奈止步。
但她未着急转身,或是洗耳恭听,或是方便自己听到不想听的话,能更快开溜。
冯博仲双手紧扣,似有难以启齿之言,愣了半响才问道:“小姐为何总是躲着博仲?是博仲让小姐看了生厌吗?”
真是读书读傻了,如此直白,还能听到真话?
司马莞笙舒展皱眉,微笑着转过身来,“莞笙没有如此之意,冯公子多想了。
只不过是男女有别,莞笙待字闺中,理应和外男保持该有的距离,这是最基本的礼数。
若让冯公子误会心生不快,莞笙向冯公子致歉。”
冯博仲闻言,露出喜色,皱着的眉头也舒张开来,或许司马莞笙所说之话正是他想听到的吧!
他从宽袖之中掏出一物,缓缓打开包裹在外的锦帕,一支玉簪出现在锦帕之上。
那日那支玉簪摔碎后,临行前他特意寻了工匠连夜赶制了这支玉簪。
玉簪的花饰同司马莞笙头上那支银簪一模一样,可见这冯博仲是个极其细心之人,会注意到这么微不足道的细节。
借着微弱的月光和廊前的烛光,司马莞笙看清了那锦帕上之物。
她来不及找机会逃走,冯博仲就已经捧着玉簪行至她跟前,两人的距离近得让她心跳加速。
她条件反射似的往后挪了两小步,拉开彼此的距离。
“博仲与小姐相识不久,不知小姐喜好,见小姐发髻之上的虞美人发簪甚是特别,于是差人仿制了一支玉簪。
眼瞧着就要入夏,玉饰正当时,望小姐能垂爱这微薄之物。”
冯博仲双手捧之,递到司马莞笙眼前。
司马莞笙看着他手中的玉簪,刘璃越的音容笑貌浮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刘璃越赠簪时所说的话,也如扣人心弦的乐声一般萦绕在耳畔。
妙弋,收了我的银簪,以后你就是我刘璃越的人了,不许再收任何男子的东西,可往心里记好了。
她将这些话牢牢刻在脑里,一个字也不想遗忘。
前世,因为自己的不作为,她已经错过一次刘璃越。
这世,她一定会学会拒绝,不单单是父亲的安排,还有像冯博仲这样的意外。
不是他们没有刘璃越好,而是刘璃越早已在她心中生根发芽,成为她心中无法割舍的牵绊。
良久,她取下头上的银簪,堆笑道:“多谢冯公子美意,莞笙有此银簪足矣!
冯公子这玉簪,还是留给有缘人吧!”
“博仲很肯定,小姐就是那个有缘人!”
冯博仲言下之意,已经再明显不过。
这是在表白,赤·裸裸的表白。
正在她紧张的不知所措时,廊下有起夜的小厮打着哈欠路过。
司马莞笙慌慌张张撂下一句,“莞笙真的要回去歇着了,冯公子好梦!”
说罢,趁机匆匆离去。
冯博仲欲言又止,傻傻看着手中的玉簪,失落感跃然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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